快魚吃慢魚
我剛從加拿大開完會回來,在這國家最美的季節到訪。素有「楓葉國」之喻,此時正是楓紅,紅黃染色這北方國度,無怪乎他們會以楓葉為國旗。說起加拿大國旗設計的定案,有一段曲折。
以前,加拿大國旗是類似英國的米字旗,稱為Union Flag。雖然法裔與改革派想要推翻這面類似英國國旗的邦聯旗,但親英的保守派堅持這是與歷史的連結,於是兩派拉鋸不下。直到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在當時總理的力挺與智謀下,以楓葉為國家象徵的新國旗,終於獲得國會通過。故事在接近尾聲時,掀起一段小高潮,發生在國會殿堂之外。話說加拿大國會通過後,靈巧的商人立即推出楓葉小國旗與楓葉玩具,席捲市場。是誰搶得這場千載難逢的商機?近水樓台的加拿大商人嗎?不,是遠渡重洋的日本與台灣商人。扼腕,加拿大商人怎會讓出唾手可得的市場。
這是一段著名的「快魚吃慢魚」商場競爭實例。贏得戰場不是大魚吃小魚,而是快魚吃慢魚。你想得再清楚、把玩具做得再精美有何意義?錯失先機,一切只是零。「快魚法則」(Fast Fish Law)是思科總裁約翰‧錢伯斯最早提出,至今依然是市場的重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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