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嚴,瑞士通過每年改選董監事

企業主應學!每年踢掉不適任肥貓

遇到企業爛董事會,股東只能吃悶虧嗎? 瑞士的「敏德法案」證明:股東當家,股價表現更好!

瑞士國會議員敏德推動法案,讓小股東有權決定董事長任期,大開股東主義先鋒。

瑞士國會議員敏德推動法案,讓小股東有權決定董事長任期,大開股東主義先鋒。(來源.達志影像)

什麼叫做「股東至上」,來瑞士公司開一次股東會就知道。

因為從今年起,在瑞士的所有公司,每年都得改選董監事,且從執行長人選到薪水,通通可以由股東投票決定,公司派如果刻意阻撓就會違法,可能還得吃上牢獄之災。對比台灣上市櫃公司每三年一次董監改選時,常因金管會等主管機關過於被動,使得許多股權不足的公司派,為了刻意讓改選無法順利進行,不惜找來黑衣人護航,有時甚至鬧成社會版頭條,但這在瑞士可行不通,有多少股權,就能講多少話。

瑞士這個全球最愛公投的國家,去年三月瑞士國會議員敏德(Thomas Minder)提案,針對企業高層做出一連串的規範和限制,被外界稱為「敏德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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