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司的、花公司的

一個年輕的主管問我:他發覺有一個部屬經常在上、下班前,固定去拜訪一家客戶。經過仔細瞭解後,原來這家客戶在這位部屬的住家附近,而公司規定,拜訪客戶可申報計程車費,因此拜訪這家客戶,就可以順道上、下班,可以省去上、下班的計程車資。這位主管知道這件事之後,十分困擾,不知該如何處理。

處理這種事,輕而易舉,直接說、迂迴說,都可以簡單解決。反而是這件事情的背後,所隱藏的問題,讓我思考良久。

「用公司的、花公司的」,這是普遍存在公司中的現象。前述所說的小職員,以拜訪客戶為名,省掉自己該花的上、下班計程車費,這絕對是小事一樁,任何一個主管,只要發現,都很容易輕鬆防堵,小職員雖然想占公司便宜,但在層層節制之下,浪費的只是小錢,對公司的傷害有限。反而是高層主管不易防範,「用公司的、花公司的」的現象,真正對公司產生傷害的是高層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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