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投資人打的三十多樁官司,沒有一件勝訴

用錯手段打錯官司 保護中心變泥菩薩

保護中心在訊碟求償案三次都被判決駁回後,發現連自己都保護不了,今後怎麼為受害投資人、交易人打官司進行求償?

■保護中心的求償官司連三敗, 趙順生徒呼負負。 (攝影者.卜華志 )

從博達案到最近的訊碟案,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保護中心)曝光率大增。沒想到這個原本設立目的是為了保護投資人的組織,卻在向訊碟科技求償的官司中,連續三次都被判駁回,完全無法獲得賠償。形成保護中心「自身難保」,更別談幫投資人求償的尷尬局面。

這場官司起源於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台灣高等法院駁回訊碟前董事長呂學仁的上訴案(被控違反證交法等罪名),維持一審有罪判決後,保護中心於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台灣上市櫃公司約一千一百多家,保護中心都各持有這些公司的股票一張(即一千股),目的只有一個:可以共同股東身分受理所有受害投資人登記,達到行政上爭取權益,司法上則有助團體訴訟程序的開打。

...本文未結束

免費訂閱!
商周最新出刊報‧隨時掌握最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