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商業周刊》追蹤歷年來所報導的七十二位超級業務員過程中,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曾經是偉新國際頂級傳銷商的劉士吉,在民國九十二年因犯下盜賣資料案而遭判刑六個月,由於犯案手法巧妙,當時,媒體並以「盜賣資料鼻祖」做標題稱呼他。 兩個第一,一個代表榮耀,另一個卻代表著墮落。究竟,昔日被捧在掌心上的英雄,為何竟會誤入歧途? 劉士吉以超級業務員身分登上《商業周刊》封面故事的時間,是在民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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