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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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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一個月前,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無預警宣告將透過中央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後續幾乎無異議通過;一個月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秘密將審議港版國安法加入議程。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指出,通常人大常委會兩個月才開會一次,上一次開會剛於6月20日結束,才隔一個禮拜,28日又再度展開為期3天的新會期,顯示北京想要趕快通過港版國安法,趕在香港主權移交23周年的7月1日之前。 自2003年香港50萬人上街反對23條立法以來,每年,香港民間都會發起71大遊行。 《香港蘋果日報》引述知情人士表示,港版國安法會在30日表決後加入《基本法》附件三,同日在香港刊憲(公告),不晚於7月1日生效,而北京中央派駐香港的國安公署也將同步掛牌成立。 港版國安法將如何實施? 雷厲風行開會、表決的背後,港版國安法實際內容到底為何,卻模糊不清。6月20日,中國官媒《新華社》的確釋出部分內容,表示北京將會在香港成立國安公署辦公室、委員會。 委員會將由特首擔任主席,並由北京指派一位顧問。林鄭月娥表示,她同意委員會的必要性。根據《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香港保安局局長指出,新委員會將具備情蒐以及調查的能力。除此之外,由北京派駐的國安公署也將在港設立,負責蒐集及分析情資,以及監督香港政府的工作。 更重大的是,港版國安法施行下,香港司法獨立性將不復存在。如果港版國安法與現行香港法律相衝突,將以港版國安法為準。香港特首將可以指定特定法官審理國安案件,另外,在「特殊情況」下,中國當局將可以對案件「行使管轄權」,這意味著,某些案件將引渡到中國本土受審。從去年6月開始,香港為何大規模抗議《逃犯條例》,就是因為反對北京擅自引渡,而現在港版國安法將代為實現《逃犯條例》的目的。 《南華早報》進一步披露,知情人士表示,北京將在香港成立獨立拘留機構,嫌犯將被拘留在這個機構裡審問和調查,而非一般的警察局。另一消息來源指出,在當局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在移交給指定的法院前,嫌犯將被拘留「一段時間」。紐約大學教授柯恩(Jerome Cohen)擔憂,在香港的案件審判將越來越像中國,嫌犯在正式受審前,將被無限期拘留長達數月,直到正式上法庭受審,而且拘留期間可能無法對外通訊聯繫。在過去,香港警察拘留嫌犯直到釋放或送審的時間,通常不超過48小時。 香港人悲嘆「沒希望了」 雖然北京和香港政府紛紛保證,會延續無罪推定和人權保障措施,並且只會影響到「一小部分」案件和「少數」行為,但何謂會被引渡到中國的「特殊情況」等細節都沒有清楚定義。柯恩批評,港版國安法的存在,就是最直接毀壞人權保障的元兇。就連林鄭月娥本人都表示,中央沒有給他們看法案細節,顯示出:北京說了算。 《衛報》(The Guardian)報導,雖然許多香港抗議者表示會繼續爭取民主,但也開始表露絕望和苦澀的感受。一位26歲的行員葉吉姆(音譯)去年曾因參與抗議被捕,他誓言將「繼續保持憤怒」,但也坦承:「沒希望了...我們正在等待死亡。」 許多人開始使用VPN匿名上網、刪除社群貼文或是更換使用者名稱。另一位抗議者何席娜(音譯)表示:「他們可以用任何原因指控你...為了我的小孩,我不認為我會繼續抗議了。我覺得很糟,但這太不安全了。」 今年,香港警方禁止71大遊行與集會,港府政務司也以疫情為由不豁免遊行,發起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表示將提起上訴。這是第一次香港禁止71大遊行。 對此,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表示,華府對中國共產黨現任及前任官員祭出簽證禁令,作為懲罰。然而,依據中國近期難以阻擋的行動軌跡,更多的譴責、懲罰顯然沒辦法改變越來越極權的北京政府。未來,香港人要留下來,或是前往台灣或是英國其他國家,將是艱難且痛心的抉擇。 (參考來源:The Guardian、The New York Times、South China Morning Post、BBC) 核稿編輯:林易萱 ...

2020.06.29

國際

每天3分鐘,看一則時事、長一個知識。 在香港主權移交22年週年之際,香港又再次爆發大規模抗爭!延續反送中運動的能量,香港抗議民眾選在這天發動突襲,藉由佔領立法會,重申要求「送中條例」撤案的訴求,展現抗爭決心。 其實,自從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後,港人已多次藉由大規模抗爭,來表達對於自由人權、以及追求民主制度的訴求。以下整理出香港歷年6次大規模抗爭事件,帶你進一步認識香港人這段為自身權利發聲的歷史進程: 上街反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修法(2003/7/1) 2003年,當時香港政府期望推動《香港基本法》第23條修法程序,條文內訂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若涉及以上行為,嚴重可處終身監禁等處分。 這則條文,引起港人在香港回歸紀念日7月1日走上街頭抗議,反對立法,吸引超過50萬市民現身,打著「反對廿三,還政於民」的口號,上街爭取人權自由。 民意最終讓香港政府做出讓步,宣布撤回原本的立法條文。 上街爭「真普選」(2004/7/1) 2004年,官方估計有53萬名港人上街遊行,表達爭取「07、08年真普選」的訴求。 在《香港基本法》中,提到2007年以後的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23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因此,外界普遍認為2007年將是推動香港政治體制進入普選的關鍵時間點。 然而,在同年4月,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定調2007年的香港行政長官不會透過普選產生,2008年的立法會則變成半數普選,讓原本企望可推動全面改制普選的訴求落空。 抗議香港立法會遞補機制草案(2011/6/13) 香港政府在2011年5月17日提出草案,若香港立法會有議員席次出缺,替補人選無需經過補選機制,而是由同一名單的其餘候選人遞補。但若名單中沒有其他候選人,則是由先前最高票落選的候選人遞補。 這項提案訴求引起反彈,認為這種做法侵害了香港選民的選舉權,近500名學者連署要求撤回,最終,此案仍在隔年修正通過。 雨傘革命(2014/9/18) 2014年,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於香港政改(香港特首普選)的決定,明定2017年開始,可一人一票選出香港特首,但,特首候選人必須由提名委員會產生,這樣的做法被外界質疑為假民主,成為爆發佔中(佔領中環)運動(又稱雨傘革命)的導火線。 整起運動從9月28日開始,直至12月15日才落幕,長達79天的公民抗命佔中行動,期間參與者用來抵抗警方胡椒噴霧攻擊的黃雨傘成為了整起運動的精神象徵,反應年輕世代對於民主參政的積極作為,但自此也讓中共當局加深對香港的管制態度。 反送中大遊行(2019/6/9 ) 香港立法會今年6月原本預計通過俗稱「送中條例」的《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正草案,草案內容明定,若涉謀殺、洗錢、性侵等規定犯罪事項,且在香港境內被發現,不必經過司法程序,只要經過法庭判定,就能直接把人引渡中國。 這條草案,直接踩到香港人對於人身自由的底線,連續掀起兩次破百萬人次的「反送中」抗議遊行,最終逼得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公開道歉,宣布全面暫緩修法,但並未正式撤回草案。 夜闖立法會(2019/7/1 ) 經過百萬人的反送中大遊行,在香港主權移交的22週年,反對「送中條例」的示威民眾再次上街,要求香港政府「撤回」該條例。隨後,示威抗議層級開始升溫,民眾透過砸碎玻璃佔領立法會大樓,在會議廳牆上寫下「反送中」、「真普選」等標語。 整起事件在7月2日凌晨,警方以催淚彈強勢清場下,抗議民眾撤離現場,結束了這場宛如香港版「太陽花」的抗議事件。 緊接著,林鄭月娥也在凌晨4點召開記者會,譴責立場堅決,直指示威民眾闖入立法會是違法暴力行為,強調警方將究責到底。香港警方今(2)日也隨即進入立法會展開蒐證行動。 不斷升級的抗議行動,表面是香港人對於「送中條例」的高度反對,實際上更反應港人對於中共管制的恐懼漸深,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對立情緒,亦因為這起事件更加惡化。 攝影者:駱裕隆 核稿編輯:洪婉恬 ...

201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