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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懶人包:內容是什麼?和國安法哪裡不同?引起什麼爭議?
23條立法後如何面對?港人:不知道紅線在哪自保躺平賺錢
(中央社報導)香港基本法23條即將在明天生效,有港人為了安全刪除臉書帳號,有人會審視工作場所的書籍,以免觸及紅線,還有人只想靜靜賺錢。他們都有一個共同想法,就是「我沒話說了,你喜歡怎樣就怎樣啦。」
沒有離開的香港人,如何在這個家園繼續生活?
從事文書工作並需協助處理書籍的余小姐向中央社說,自從國安法實施後,工作所場已沒有展示有關「反送中」運動的書籍,但還會低調展示一些有關2014年「雨傘」運動以及八九民運的書籍。
曾經是記者的余小姐,現在連很多政府問責官員的名字,或立法會議員的樣子也不知道。其實,是不想理會。「現在在香港的生存方式,就是我沒話說,你喜歡怎樣就怎樣啦,太在意會令自己很辛苦,日常很難生活。」她說。
被問到在香港生活是否不開心,余小姐倒是說「沒有」,「我留在香港最重要是陪家人,跟朋友互相扶持。人是在一個網絡裡生活,就算我可以走,我媽媽可能走不了;就算我媽媽可以走,她的朋友可能走不了。很多香港人被迫離散,是很痛苦的事情。」
任職醫護人員的Eric告訴中央社,隨著23條立法,他幾個朋友都刪除了臉書帳號,他自己也會這樣做。「你會感覺到23條的紅線更加無處不在,界線更模糊,」Eric說。
他說:「會不會講一句話就被說成煽動反政府?被捕後48小時可能不能見律師,被落案起訴前可能要被扣押16天。捐錢給國際環保組織,會不會被說成勾結境外勢力?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誤墮法網。」
Eric說,既然不敢公開表達意見,又怕以前臉書上的貼文都被人秋後算帳,倒不如刪除帳號算了。他說,政府此前就23條立法進行諮詢,感到社會上沒有討論的氣氛,「反正不敢公開反對,也影響不了什麼。」
Eric直言,自從國安法實施後,他已經「躺平」生活,只有上班、跟朋友聚會,上次區議會選舉也沒有投票,「很多事情如果你認真對待,你會更不開心。」
「慢慢你會對這地方沒有歸屬感」,Eric說。
香港立法會在3月19日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後簡稱「基本法23條」),相關條例將於3月23日刊憲生效。
行政長官李家超當晚發表聲明,他表示基本法23條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19日的歷史時刻,代表香港鞏固了由亂到治的護土牆、建好安全「屏障」,可以開始全速前進、全力拚經濟了。
《基本法》23條從3月7日公布草案到通過,只花了11天的時間,在趕什麼?會對誰產生影響?為何可能成為香港吸引世界人才、資金的絆腳石?
基本法23條是什麼?
《基本法》是香港的制憲文件,是國家最至高無上的根本大法,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內容涵蓋香港各機關的組成辦法、權利和責任、和中國的關係等。
《基本法》23條是基本法第二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主要規範的是禁止煽動叛亂、分裂國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目的是為了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主權。
不過《基本法》23條從未真正落實,因為這個條文代表著中共高壓的統治手段,模糊的用語解釋空間極大,完全限制了人權與自由,因而不斷讓社會反彈。
基本法23條內容?
《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此次通關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以習近平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為原則,定義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包括:
- 與叛國相關的罪行。
- 與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相關的罪行。
- 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
- 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相關的罪行。
- 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 與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執法權力及訴訟程序。
- 維護國家安全機制及相關保障。
基本法23條重點是什麼?
《基本法》23條擴大了港府的權力,能夠禁止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嚴懲違反規定者。
基本法23條vs國安法
2020年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僅是《基本法》的附件,未完整涵蓋第23條定義的罪行。
兩者列明的罪行不同:
- 《基本法》23條的7宗罪: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 香港《國安法》的4宗罪: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外國勢力干預。
基本法23條為何現在通過?
3月7日,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組長丁薛祥在全國人大會議中,向港澳人大代表團表示,《基本法》第23條應盡早完成立法,確保香港長治久安。隔日,香港最高行政機關便提交《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立法會,當日展開審議及修正;19日舉行二讀、三讀,全面通過。
《基本法》23條曾在2003年推動立法,引起泛民主派反彈,許多人民對於可能引進有關中國「國家安全」的概念不安,法案於50萬人上街頭的「七一遊行」後撤回。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2020年由全國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並實施,2023年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越快越好,在在顯示北京當局對香港越來越嚴密的箝制。
據香港《南華早報》報導,有商界人士認為,現在是通過《基本法》23條的最佳時機,因為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香港這座城市已經越來越習慣有保護國家安全的法令。此外,相關人士也指出,加速立法是為了讓香港專心拚經濟,緩解香港目前面臨的經濟困境,並意圖讓外國勢力措手不及,無法立即作出回應。
基本法23條管得到台灣嗎?
《基本法》23條明文訂定,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勢力,若透過不當手段干預特區或國家事務,即屬於犯罪。而且,港府可對海外犯罪行為提起訴訟,境外干預罪可被判刑14年。
基本法23條立法爭議及各方反應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Volker Türk對《基本法》23條通關表達遺憾,認為這是是香港人權保障的倒退,且對於法案中多項罪名定義含糊「深感不安」。
美國國務院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Vedant Patel表示,這條法規涵蓋廣泛且定義模糊,可能加速香港走向封閉。歐盟外交政策高級代表Josep Borrell則認為,《基本法》23條可能加劇侵蝕香港的基本自由和政治多元化。
日本外務省發言人小林麻紀表明,他們認為新法案進一步破壞日本對一國兩制框架的信心,表示東京政府高度重視香港民主自由的發展。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指出,中國應該思考,限縮人民自由的方式是否有利於未來治理;也強調,這更凸顯了台灣自由民主的可貴。
《華爾街日報》報導,外國企業對於《基本法》23條憂心忡忡,擔心未來在香港的商業活動,會因為觸碰到「國家機密」而變得窒礙難行,提高經營風險和合規成本。
核稿編輯:林易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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