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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怎麼規劃?沒做好,財產一樣落入前配偶手中、比孩子早拿到你的錢
- 離婚訴訟期間,若配偶意外身亡,前伴侶仍可能繼承遺產。因此,為了避免另一半拿到遺產,可透過3種方式保護自己的財產和未成年子女權益。
- 未成年子女繼承的財產會由父母管理。單親父母可利用遺囑信託,指定受託人按遺囑管理遺產,確保財產用於子女,避免前配偶不當使用。
小雯家境優渥,婚前父母親就幫她買下一棟房子,並且由祖父母輩贈與一筆財產,讓她生活無後顧之憂。在男友小吳積極的追求下,2人步入婚姻,並育有1子。
幾年後,小吳外遇不斷,小雯要求離婚。無奈的是離婚訴訟過程漫長,小雯未雨綢繆,擔心如果自己意外身亡,小吳會以繼承人的身分繼承自己的遺產。小雯該如何安排,才能保障年幼的孩子及自己的財產?
如何避免前夫前妻來爭產?
由於小雯與小吳婚前沒有特別約定婚姻財產制度,適用的夫妻財產制度是「法定財產制」。
小雯繼承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雙方離婚後不需要分配給小吳。但萬一在訴訟過程中小雯意外身亡,離婚訴訟將因此終結,只要小吳還具有配偶的身分,就有資格繼承小雯的遺產。
為了避免小吳獲得小雯的遺產,小雯可以怎麼做?
方法1:聲明喪失繼承權
因為小吳外遇不斷,等於是對小雯有重大的精神虐待行為,或小吳有其他重大侮辱的行為,小雯可以聲明剝奪小吳的繼承權。最好是以書面或遺囑表示,避免爭議,做法跟爸媽剝奪不肖子的繼承權相同。
方法2:預立遺囑
小雯只要寫遺囑,交代如何分配自己留下的財產,就可以避免小吳拿走一半的遺產。由於兩人的孩子尚未成年,小雯除了立下遺囑外,還需要指定擔任遺囑執行人的人選,如此一來,萬一小雯過世,遺囑執行人也會按照小雯的想法分配財產。
方法3:遺囑信託
由於孩子尚年幼,如果小雯不在,孩子的監護人選很有可能是生父小吳。若要避免孩子繼承的遺產落入小吳的掌控,可以透過遺囑信託的方式,將孩子繼承的遺產交給可信任的人管理,等到孩子成年、擁有自主做決定的能力了,再把全部財產交到子女手上。
「婚前財產變形」可不列夫妻剩餘財產
小雯結婚生子後,將婚前爸媽贈與的房子賣掉來買新屋,由於房價上漲,舊換新的過程中,多出了1000萬元的現金。在離婚訴訟過程中,這筆1000萬元現金及婚後再買的房子,都必須跟先生分嗎?
小雯婚後再買的房子,因是用婚前財產變現購買,因此若有明確的資金流向,可看出「沒有跟自己的金錢混同」,證明婚後購買的房子完全是用該婚前房子變賣所購買的,則屬於婚前財產的變形,可以主張再買的房子是婚前財產,而不列為夫妻剩餘財產,不予分配。
至於賣婚前房子所得多出來的1000萬元現金,也是婚前財產的變形,小吳不能分配,但這1000萬元現金之後產生的利息,小吳可以主張是婚後產生的孳息而可以分配。
未成年子女繼承的財產,前任配偶有權管理
好不容易小雯打完官司,和前夫順利離婚,獨自一人扶養小孩,過著單親家庭生活。沒想到,小雯在健康檢查時發現罹患乳癌,雖然醫生表示手術治癒機會極高,但她還是擔心如果有個萬一,留給孩子的錢能不能照顧孩子直到成年,這筆錢會不會被前夫拿走?
雖然雙方已離婚,但小雯的煩惱並非杞人憂天。一旦小雯過世,未成年兒子的監護權會由小吳一人行使,而小雯留給兒子的遺產,也會順理成章由前夫來管理。若前夫打著照顧兒子的名義花用遺產,實務上也不容易去監督有無違反兒子的利益,或是有無中飽私囊之嫌。
《民法》第1088條規定,未成年子女因繼承取得之財產,為其特有財產。子女成年之前,由父母管理,且有使用、收益之權,甚至為了子女的利益,父母還可以處分未成年子女的特有財產。
利用「遺囑信託」保障未成年子女
像小雯這樣的單親媽媽,若擔心死後財產沒有被好好利用在孩子身上,辦理「遺囑信託」是比較理想的選擇。
透過遺囑信託,可以由立遺囑人(委託人)訂立遺囑,在遺囑中載明將特定或全部遺產成立信託,委由受託人在遺囑生效(即委託人過世)時,依照遺囑事先指定的管理方式,將遺產給予或照顧受益人。
舉例來說,小雯可以先找好她信賴的親友或銀行等擔任受託人,在遺囑中載明所有遺產都信託給受託人,指定受託人每月固定支付3萬元的生活費給兒子,將房屋提供兒子居住,等到信託期間屆滿(例如兒子成年或到達小雯指定歲數),受託人再將剩餘的信託財產全部給予兒子。
在信託制度的保障下,遺產不會全數直接由未成年的兒子繼承取得,前夫自然無從以父親的身分插手管理,這樣既可以傳承財富,又能確保遺產是花用在未成年子女身上,不會讓你不信任的前夫或前妻有機可乘。
*本文摘自寶瓶文化《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
《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最溫暖的律師事務所主持人×最有愛的財富傳承手諭》
作者:蘇家宏、游婉琪
出版社:寶瓶文化
出版日期:2024/07/08
作者簡介
蘇家宏
財富傳承專家、暖男律師。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台大法律系畢。
財富傳承經驗超過20年、經手案件超過1000件,洞悉法律與人性,擅長用獨到的觀點,從事件中發現常人難以察覺的關鍵問題,提供全面而與眾不同的法律建議,讓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條文,而是愛與和解的基礎。
尤其擅長以堅定的耐心發掘最佳的溝通頻率,以平和的心態協助當事人成就雙贏,透過和解,解決家人財富上的衝突。
多年來,堅信遺囑是情感跟人生價值的傳遞,財富只是媒介;預立遺囑最重要的,是希望能達到愛的傳遞,打造和諧安穩的家。
為各大節目長期合作來賓,時常參與《新聞挖挖哇》、《命運好好玩》、《錢線百分百》等節目錄製,亦是《夏韻芬理財生活通》的固定來賓,並開立各種預立遺囑課程。
法律專長:家族財富傳承、信託規劃、遺囑與繼承相關案件、公司股權、不動產、商務及法律事件之協調、溝通、談判等。
游婉琪/採訪撰稿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常務委員,英國約克大學應用人權碩士、政治大學新聞系學士。
新聞資歷15年,曾任報社文字記者,現為獨立新聞工作者。關注人權、性別、公共政策等議題,盼有天歧視不再,多元族群都能在台灣這片土地自由呼吸。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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