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時,一則號召賣家分享如何遭受亞馬遜(Amazon)剝削的貼文,引發熱烈討論。大家紛紛在猜,這家電商巨頭是否將遭起訴。
幾週後,美國監管商業競爭的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聯手十七州,對亞馬遜提起訴訟,指控其電商以壟斷力量對消費者加價,打壓競爭對手,還剝削數十萬名賣家。
它被控剝削賣家、拉高抽成
「(亞馬遜的行為)壓制競爭對手,並使賣家受困其中,」FTC主席可汗(Lina Khan)表示,亞馬遜對賣家的懲罰機制和高抽成,迫使他們收取人為高價,她還強調,「該案的賭注很高。」對亞馬遜和政府而言,賭注確實很高。
首先,這可能是亞馬遜的存亡之戰,雖然不太可能,但最極端的狀況是導致它被分拆。對於可汗來說,則是職涯的關鍵時刻。她在二○一七年時以關於亞馬遜的壟斷風險論文受到關注,任內也努力反制巨頭如微軟(Microsoft)、Meta的壟斷。
但亞馬遜的訴訟不只複雜,還要說服公眾:即使它的服務方便又快速,但實際上正損害大家的利益。
「你就是無法追捕受歡迎的企業,」前FTC政策總監巴爾托(David Balto)表示,即便勝訴也可能反讓消費者在亞馬遜面對更高價格、更差服務,「大眾不會滿意。」
「這是一段艱難的上坡路,」羅格斯大學資訊政策與法律研究所(RIIPL)聯合主任凱瑞(Michael Carrier)也表示,「最大的挑戰,似乎是消費者對亞馬遜很滿意。」
亞馬遜的案件體現,因為科技巨頭的影響力、權力,使美國兩黨的政治焦慮日益上升,共和黨關注科技業對保守派的言論審查,而民主黨則更關心大企業對小公司和消費者構成的潛在風險。
賣家認為經營成本雖增但好用
「科技巨頭有很大的權力,很多人對此不安,」凱瑞表示,兩黨的擔憂不同,但「共同目標」都是對付這些公司。
亞馬遜的業務涵蓋電商、雲端、串流等多個領域,FTC此次關注電商,它指控亞馬遜對賣家的抽成將近其收入的一半,還強迫他們使用昂貴的物流服務,並懲罰在其他地方提供更優惠價格的賣家。
賣家帕克斯(Nicholas Parks)表示,在亞馬遜營運變非常昂貴,但它仍是「第三方賣家唯一可行的市場。」
亞馬遜從未透漏其自有零售業的獲利狀況,部分分析師推估,該事業並不賺錢。它在前年也表明,電商業務將近六成銷售來自第三方賣家,而且營利比自有零售更好。
頂級賣家博伊斯(Jason Boyce)說,由於公司政策,他必須多次轉向銷售其他產品,但他也相信亞馬遜「讓任何人都能從零建立品牌。它取得主導地位,就是因為做得最好。」
亞馬遜強烈反駁指控,並表示監管機構在關鍵上完全搞錯。
不過九月的一篇網路文章中,亞馬遜並未否認FTC的描述,聲稱這只是合法並有益於消費者的策略。例如,它承認銷售自己的產品時,會定出所有第三方賣家中的最低定價,同時也傾向不推廣那些不夠便宜的商品。
而它近期的變革,使監管機構的工作更難。例如Prime會員能在其他平台如Shopify使用免運,也推出新的「供應鏈」計畫,讓不在亞馬遜上販售的賣家也能使用它的物流。
「也許有人懷疑這是為了應付訴訟,但其實(物流)就是一個商機,」管理資產超過四十億美元的美國證券公司Wedbush分析師德維特(Scott Devitt)指出。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認為,亞馬遜因業務緊密合作才能壟斷,但拆分可能不會帶給消費者好處。
若敗訴分拆,消費者恐成輸家
「亞馬遜是如此大的雇主,對於各州檢察長有一定影響力,」位於華盛頓的政治顧問公司Capital Alpha Partners分析師卡明斯基(Robert Kaminski)表示,「此外,攻擊大眾愛用的服務,也不會是政治上的贏家。」
再加上,美國的反托拉斯法並無明確說明,如何平衡消費者及競爭對手的相對利益,讓法院在過去數十年中,只專注在一個標準:消費者面對的價格影響。
可汗過去在論文寫道,亞馬遜透過「為消費者降價」來逃避政府監督,它以「低於成本的定價,追求成長」。但FTC現在強調,由於亞馬遜向第三方賣家收取過高費用,以創造鉅額利潤,正使消費者面臨價格上漲。
如果亞馬遜真的敗訴,會怎樣?法律專家認為,分拆公司是極端選擇,只有在要求企業改善卻無效,才會這樣做。「因為法官很難知道,該如何適當的分拆企業,」聖塔克拉拉大學(Santa Clara University)法律教授波登(Donald Polden) 指出,上次的分拆案例要追溯到一九八○年代的電信巨頭AT&T。
除了操作困難,分拆電商、物流和Prime訂閱,將破壞亞馬遜的整體性,「這些業務是共生關係,幾乎不可能將它們單獨開來。」評級機構晨星分析師羅曼諾夫(Dan Romanoff)說。
例如:廣設的物流網絡,讓亞馬遜和賣家能快速運送包裹,並以規模經濟降低成本;而Prime會員制除了提供串流服務、加速運送等福利外,更是行銷工具。
但FTC認為,正是亞馬遜業務之間的緊密合作,給予它壟斷的能力,不過拆分業務,可能不會帶給消費者好處。
因為,光是將零售業務拆分,就可能使消費者面對更高的價格。德維特認為,過去三十年,亞馬遜在它的產品及服務間建立了一個複雜的連結網絡,「這些業務需要綁在一起,這正是商模有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