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輪替─後引發的第一個問題竟是核四存廢。 新政府已決定就任後,立即邀請官民代表共組「核四計畫再評估委員會」,以「社會總成本」觀念,進行為期四個月的徹底評估,再決定是否進行公投。 這個問題,複雜之處不是在於成本的評估。不錯,核四興建與否的成本估計,目前不論是經濟成本還是社會總成本,都包括了興建、運轉、維護、核廢料處置、核電廠除役、對民眾補貼、已投入的沉入成本、一旦停工的違約成本,以及替代方案中使用火力發電增加排氣與「京都議定書」可能涵蓋開發中國家從而使台灣排氣總量受到約制的競合問題等等,其中若干項目的估計確實有一定技術上的難度,但這些難度與核四興建與否在政經範疇中所面臨的複雜情境相比,卻又是小巫見大巫了。 國民黨當執政黨時,傾全力在立法院中強勢通關決定興建核四,這個高達數以千億金額的計畫牽扯到多少黨政商的利益可想而知。因此國民黨代主席連戰說,建核四是國民黨堅定的立場,入閣黨員如違反此一立場,將以黨紀處理。這一來,首當其衝的就是內定行政院長的唐飛了。 阿扁執政,號稱組成的是「全民政府」,坦白說,這裡頭有不得不爾屈就現實的無奈。在無奈之下,總統是民進黨,行政院長是國民黨;但民進黨反核,國民黨建核,聽誰的?如果說聽總統,總統有權,但有權的總統對誰負責?如果說聽閣揆,但閣揆又是總統任命的,隨時可以撤換,閣揆能不聽總統的指示嗎?閣揆聽了總統,作為國民黨黨員的閣揆又如何面對黨紀的處理?說到底,這個困局正是當前憲政體制的嚴重錯亂所使然。 如果「再評估」的結果是興建核四,那麼新政府新總統接不接受呢?不接受,不尊重專業;接受,即違反「黨綱」。黨綱與政府政策之間又該如何取捨?不僅陳水扁傷腦筋,民進黨黨主席一樣頭痛。說到底,這又是憲政體制中政黨角色定位錯亂的問題。 所以,整個現實的邏輯必然這樣發展:先拖一陣子再說,再評估四個月就是拖字訣。但四個月之後,評估結果不管是建或不建,都要撞擊到混淆的憲政體制,無解。因為一解就天下大亂,於是唯一的選擇就是公投,讓老百姓來做決定,還「責任」於民。因為民進黨、國民黨、總統、閣揆,誰也不願負責,誰也不敢負責,這個責還是由老百姓來負吧。 但公投尚未入憲,無法律依據,如要入憲,甭說修憲在新政治環境下難度極大,令人關切的是必然會牽動到兩岸關係,有高度政治風險。往這方向走,還是個死胡同。 核電,技術問題最單純,經濟問題較複雜,但最難的,還是政治問題。唉!十年六修憲,竟然修到了這步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