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歲那年,是我媒體生涯最瘋狂的時候,連續很長的時間,我都沒有休長假,全心投入在記者工作中,有一天,我忽然驚覺,我和老婆已經很久沒有一起出遊,一時大起玩心,決定安排五天的花蓮、台東之旅,以彌補對老婆的疏忽。 我正式請了假,也安排了友人在花蓮、台東接待我們,還有專車從花蓮送我們夫婦倆暢遊海岸山脈,一切都如此順利,老婆更是驚喜萬分。 但更令人驚訝的,是在花蓮的第二天。 我優閒的在旅館起床吃早點,習慣的找來《聯合報》看一看,《聯合報》是我們最主要的競爭者,每天一早看《聯合報》,已經變成我的自然反應。 誰知一打開報紙,一切都變了,《聯合報》的對手記者,在我休假時送我一個獨家大新聞,看到對手的獨家新聞,我一句話都沒說,開始盤算怎麼能立即結束休假,立即回到台北上班。 老婆看我神情有異,提醒我:現在在休假,天塌下來都別管。我沒回答,立即查清當天下午五點多有一班台東飛台北的飛機,我決定用一天完成假期。 我告訴司機,我要在四點以前抵達台東機場,而這之間,我和老婆可以有六、七個小時,從花蓮向南,玩遍花東海岸。老婆雖然有一萬個不願意,但也無法阻擋我回報社工作的堅持。 就這樣五天的假期,變成兩天,當天晚上我又回到報社上班,我所有的同事(包括主管)都覺得我是個瘋子,為什麼要為一則不大不小的新聞放棄難得的假期。 我也不知怎麼說,只是當時我對新聞工作,有著一股瘋狂的熱情,我投入工作、熱愛工作,沒有任何事比工作更重要。也不是主管要求我,也不是報社要求我,這完全是我自己的信念,我願意這樣工作,或許外人看我就像個瘋子一般,包括我太太在內,大家都這樣說我、看我。 離開報社,自己創辦媒體之後,我逐漸對我當年「瘋狂的熱情」,有了更完整的體會。 我確定新聞工作不是我的工作,因為我也曾做過別的工作,但我卻沒有「瘋狂的熱情」,如果只是工作,那就只是淡淡的感覺而已。 不是工作,那會是什麼?那是我的興趣、那是我的信念、那是我想做的事! 從創業開始,我在媒體這個行業賭上我的青春、賭上我的一生,我知道這是我真正喜歡的事,這是我的興趣,這是我即將開創的事業,這也更是我可以一生追逐的志業。 因為是這一生的追逐,所以我才會有瘋狂的熱情,會做出旁人無法理解的事。 有人問我要選擇什麼樣的工作?我回答:「興趣」。有人問我:創業與領薪水有何不同?我回答:興趣、信仰,與瘋狂的熱情,這會是永不停止的動力來源。 只不過大多數領薪水的工作者,很難感受「瘋狂的熱情」,還有很多創業者,如果心中只是賺錢,那也不會有「瘋狂的熱情」。每一個人都要想想,你對什麼事有「瘋狂的熱情」? 何飛鵬部落格︰http://feipengho.pix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