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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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投絕食運動,我想從兩岸問題層面切入,嚴肅探討公投背後盤根錯節的問題。未來主導兩岸發展有幾項重要變數:包括TMD(戰區飛彈防禦系統)、美國如何思考「中程協議」以及台灣如何處理公投問題。這三個問題,都可能使兩岸關係走向政治甚至於軍事衝突。
在立法院前為公投絕食的人群中,有立委、也有對台灣社會歷史過程中付出過重大貢獻者。長老教會牧師高俊明在一九七○年代便提出自決宣言,把台灣歷史主體性清楚從中國版圖中標竿出來,蔡同榮委員則是在一九九○年波羅的海三小國公投獨立後,開始鍥而不捨地在台灣推動公投。他們的精神令人尊敬。
但是,當歷史走到了今天,公投是由掌握立院七十席次這樣重要的民進黨出來推動,並且訴求的層次是立法院立法、甚至國大修憲時,這個問題已不再只是像當年一樣如何凝聚台灣人民對歷史主體性?如何界定台灣在國際政治版圖中應有的權益而已。我進一步思考的是,它對國際政治、對兩岸關係的衝擊為何?它在一個代議士政治體系中的功能又是什麼?
這些問題,在這次的公投絕食運動中並沒有被認真回答,反而是反映了幾個重要現象。其一是陳水扁市長前後莫衷一是的立場 ,有人說他是「政治魔術師」,所有意見都隨著他個人的權力需求而搖擺。我的看法是:這樣的政治現象,除了批評政治人物對嚴肅的國家問題沒有深刻思考、沒有一貫立場外,還有幾個面向更值得台灣社會去面對。
相較於陳水扁,許信良兩年前身為黨主席,雖然不得不接受公投入憲的立場,但他當時的政治目的,主要是迎合陳水扁逼退國民黨在總統選舉制度中主張的絕對多數制。兩年後許、陳決裂,他覺得公投是非常危險,國際政治局勢不容許。
從許、陳兩人,對照出所有台灣政治人物的共同困境。每個政治人物在相關台灣國家體制的主張時,都得同時面對三種對象:分別是黨內同志、黨外的台灣社會以及國際社會。取悅一方,可能就得罪他方。目前為止,好像還沒有一個政治人物能取巧地找到同時取悅這三種人的立場。陳水扁不能,許信良不能,宋楚瑜不能,就連李登輝也不能。
公投就像一面鏡子,照出政治人物的定位,從中看出他們對自己的期許,以及他們要成為取悅哪種對象的領袖。陳市長的「搖擺」或許呈現的是他對自己的定位困惑。因此,他時而要求公投入憲,時而反對,兩天前不贊同,兩天後高度肯定。在我的眼中,他陷入一個既想要滿足黨內,又想訴求社會的困境。
今天我們談到公投,其實包含兩個層面,一個是國家體制入憲的部分;一個是公共政策立法的部分。
首先就入憲而言,公投與國際政治有絕對的關聯性,因此,許信良說現在公投台灣前途會帶來國家災難,固然是正確的,但我不完全贊同許信良所說「國際政治不容許台灣公投」論點。他這句話只能適用於當下,並不一定適用於未來。
另一個和公投相關發展的議題是「中程協議」,目前美國提出類似「中程協議」主張的人士相當多:包括國安會亞洲部資深主任李侃如、國務院助卿陸士達、喬治華盛頓大學國際學院院長何漢理、曾任國防部助理部長的現任哈佛甘迺迪學院院長奈伊,以及前國防部長培里,還有AIT台灣代表處長張戴佑等等。
這些人的共同特色是,他們幾乎都參與了一九九六年美國對台海防衛的決策,而且至今對中國政策都有顯著的影響力。「中程協議」已是美國現有政策主導權者的主流意見,而他們對這些方案的基本假設,是過去奈伊所提的「創意性的模糊」不夠清楚,讓中國以為可以用武力解決台灣,讓台灣以為可以宣布台獨,反而隨時可能引起兩岸的衝突 。所以,把現狀凍結起來是很重要的,台灣問題並且已成為美國避免與中共軍事衝突的最優先議題。而季辛吉在《大外交》書中對二次大戰的反省,就是不能把中國排擠在國際體系之外。因此,可以看到美國政府甚至自由派的《紐約時報》都主張支持中國今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
對台灣來說,中國雖然逐漸放棄共產意識形態,相反地卻興起另一股中國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態。隨著中國經濟越開放,民族主義越來越強熾,美國與中國的妥協點也因這股民族主義而不斷漂浮。這樣的趨勢對台灣是很不利也很危險的。所以,美國現在希望儘快簽署「中程協議」,避免台海引發新的戰爭 。不同專家對「中程協議」的內涵,雖互有不同,不過共通點有幾項:第一是凍結兩岸現狀的架構時間大約是二十、三十或是五十年,無論如何,都還相當長,與科索夫只有三年的時間不一樣。第二是巧妙運用TMD ,如果美國不將台灣納入TMD,那麼中國必須宣布放棄武力攻台,如果台灣不承諾放棄宣布獨立,就不能加入TMD,所以TMD變成可以同時逼迫兩方的最佳工具。第三 ,是應給台灣一定的國際空間,包括加入聯合國的周邊組織,IMF(世界貨幣基金)、KEDO(朝鮮半島能源組織)等,但是台北的邦交問題在這些概念中沒有被提出,台北會很害怕,擔心會變成香港。
這些主張「中程協議」的人,在最終結論的部分尚有差異。李侃如主張一個以「統一」為最終結論;也有人主張採取開放性結論,對於開放性結論,又分成兩派意見,其一為開宗明義先說「一個中國」政策,但五十年後要怎麼樣再說,其二為在這個時刻提出任何結論都不切實際。
我認為,台灣的陸委會現在必須很清楚面對「中程協議」一事,如果二○○一年美國新總統上台後,逼台灣與中國走上政治對話,以及面對「中程協議」時,那麼台灣本身對「中程協議」的主張是什麼?台灣可不可能逃避這個壓力?早或晚點接受比較好?我想我們即使現在可以拖,但數年後是不是真的可以爭取得到較多的條件呢?台灣自己的方案是什麼?我要強調,這個時候「公投」對台灣是很重要的。在美國所提出來的「中程協議」中,要我們放棄的是一個台灣早就沒有的選擇──宣布台獨,我們唯一需要認真處理的就是所謂「台北的國際空間指的是什麼?」此外,台灣可以援用科索夫的例子,要求五十年或三十年後公投,給中國五十年的時間好好改善人權、經濟、民主等,但如果屆時台灣還是不要統一,那麼就是中國的問題,不是台灣的問題了。
從國內立法層次來講,公投是人民直接民主中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當然應該立法。但我認為國內現在提出立法的幾個版本都不夠專業周延,只有黃爾璇版稍微周延,但仍然不夠,蔡同榮的版本太粗糙。我呼籲這些絕食的立法者,應該先用功認真進入立法院把法案準備好,否則依照既有版本,公投如願立法,各縣市政府可能癱瘓。
無論公投有多麼神聖,它不能完全取代代議士政治,只能補其不足,或作為人民的價值選擇,比如說改路名,它牽涉許多人的記憶,不是行政首長說改就改,應該由公投;比如核能電廠,在能源與生存威脅的價值選擇,應由公投;比如選舉制度,被立法院既得利益壟斷,好的法案通不過,紐西蘭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就經過公投才通過。
公投因為不能完全取代專業政治及代議士政治,因此現在爭議的重點,因為陷於統獨情結,完全失焦,公投法案如果沒有嚴謹立法,民進黨的縣市首長可能動輒面對議會送交公投的決議,搞得縣政癱瘓,黃爾璇版對「排除條款」及地方議會提起公投的高門檻設限等,最為周延,包括預算案等都不得公投,但仍有不足之處,例如重大投資案、環境評估、都市計畫等這些涉獵專業政治或牽涉台灣國家競爭的議題,應列入排除條款,不得公投。否則以我們現有地方議會多由黑道主政,為了炒地皮或勒索,公投這個最進步的直接民主法案,可能成了他們最好的要脅工具。
從這次公投過程中,我們看到有些人從過去流亡海外到現在已經回來當上立委、甚至更多角色了,還是沒有從小孩變成大人,有些政治人物則自己陷入權力的困境,讓人民懷疑他在政治中的公信力。
一個小小的公投,呈現出台灣這十年來的政治現象,在台灣的上空中,一下子照出台灣政治中的很多問題。其中有些屬於歷史,有些屬於未來的夢魘,在夢魘中,有台灣過去的悲情,也可能是未來的悲劇,並相當程度照出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過程中,很多政治人物本身面臨專業不足的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