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頁式詐騙電商網站盛行,但這類型網站2022年下架數量還不到3千件。在數位發展部成立後,透過技術攔阻,2023年下架數量擴增到三萬多件,等於每天將近百件。
以往詐騙集團打電話,用的是真人,只能一對一,要假冒名人,可能還需要先訓練模仿。但當AI技術越發成熟,詐騙也被「賦能」了。
2年前,Deepfake(深偽)技術出現,為了幫眾人先打預防針,我請演員來deepfake 我自己,拍了一部影片。因為五官相似,如果不另外說明,觀眾只會覺得唐鳳造型變了,不會知道那其實是另外一個人。
該影片的製作,並不需要先進設備或高昂費用,使用的都是公開可得的技術,只需一台筆電、用12個小時就能完成,不是什麼大工程。
如今,詐騙集團已經利用AI在通訊軟體上跟人交流,除了用文字,還有聲音,甚至開視訊影像,讓人產生和名人對話的錯覺,進而上當。
因為AI能同時與幾萬個人聊天,一下子就讓許多人受騙,造成嚴重危害。
數位部「以AI治AI」,開發出「詐騙樣態分析」、「防詐雷達」等技術,平均每天掃出上千筆可疑廣告、電商商品,提供給大型平台做複查跟處理,以及給電商進行預防性下架。
立院去年也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案,讓平台負起連帶責任:當有被害人指證,是因為看到該平台廣告而受騙,且該則廣告有接獲檢舉通知、卻未在二十四小時內下架時,被害人被騙多少,平台就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詐騙集團之於我們,是攻擊和防守的兩方力道抗衡。隨著影音合成技術日新月異,越來越容易引人上當,我們得用更難偽造的事情,來提高詐騙廣告上架的難度。
防詐最好的方式就是「真實」。什麼能代表一個人的真實身分?我們的解法,是難以偽造的「數位簽章」。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這些憑證雖然在國內行之有年,但在修法前,並沒有推定為本人親簽的效力。這次《電子簽章法》的修法,就是希望讓「數位簽章」效力等同印鑑證明,獨一無二、不能被仿冒。
未來,要在大型平台上架投資廣告,必須使用數位簽章,證明為本人或真有名人授權,才能用其名義做廣告。
而當一則廣告被檢舉為可疑、遭到撤銷,當事人想要再度上架,就得用新的名字,但詐騙犯不可能一直去戶政事務所改名。
進入AI世代,眼見不再為憑。防守方也必須主動出擊,才能以AI治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