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What Only the CEO Can Do?」 一個月內我們失去兩個邦交國、放任教育部伸入台大校長人事、炎暑將至,反映能源政策的不務實⋯⋯,社會紛紛擾擾討論蔡英文總統的所言所行。轉型階段,領導人該如何拿捏自己的任務、當與不當?這讓我想起,數年前《哈佛商業評論》的一篇文章:「What Only the CEO Can Do?」 這是寶僑公司(P&G)前執行長賴夫利(A.G. Lafley)成功帶領寶僑度過危機轉型成功後的所獲,呼應「管理學之父」彼得.杜拉克最後的一篇文章。賴夫利重讀杜拉克這篇未完成的文章,提出的中心問題: 「執行長獨一無二的職責是什麼?什麼是只有執行長才能做,也是執行長必須做?」 「隨著時間流逝,我越來越明白杜拉克『執行長能聯繫內外』這種說法的力量。公司裡只有執行長接觸到對整個企業有意義的『外部』,他有責任了解、詮釋、倡議、呈現外部的情形,讓公司恰當回應。」 「這項職責只有執行長能勝任,因為公司其他人注重的範疇都窄得多,而且通常只能顧及一面,例如,業務人員只顧外部,其他人幾乎都只顧內部。要整合內部與外部十分困難,只顧一面就容易得多。執行長可以看到,別人看不到的商機。」 執行長的責任與成果,就是公司的永續成長,而成長的大敵就是只顧內而不顧外。 若執行長的角色是聯繫外部與內部,究竟他要做些什麼?賴夫利歸納四個職責: 一, 界定及詮釋有意義的外部。 二, 不斷回答這個二合一的問題:我們要做什麼事業,不做什麼事業? 三, 在創造足夠的短期利潤,與必要的長期投資之間,取得平衡。 四, 形塑組織的價值觀與標準。 這些工作並不簡單,艱難程度超乎想像,必須徹底的評估與商討。這包括:領導人必須有獨特的外部視野。他對所有的外部利害關係人中,哪些對公司最重要,怎樣的成果最有意義?在有限資源下,他知道應該在什麼領域競逐才能獲勝,什麼領域根本不能涉足? 這篇文章,我時時閱讀,反覆沉澱一位領導人獨一無二的職責是什麼?也反覆自問:「是否可以看到,別人看不到的商機,進而串聯內、外部。」 雖說國家治理比公司治理複雜,但很值得國家領導人思考:「了解、詮釋、倡議、呈現外部的情形,讓組織恰當回應」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