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五、六日的報紙上,先後刊出二則新聞:一則是高雄市長吳敦義為了一家PUB以小惠(機票、舞票)吸引少女跳艷舞而震怒,下令採最嚴厲之處分,並處分管區警察分局長與派出所主管;另一則是台北市長陳水扁在立法院修法訂定「二二八」為國定假日後,未待總統頒布實施,就逕行宣布市府各機關放假。 這兩樁事發生在一南一北,事件性質也是風馬牛不相及,但是,若連在一起做深一層的細思,則頗有令人警省之處。 先談提前宣布放假。本文不擬討論放假應不應該,而想討論「法律」的嚴肅性。儘管事實上行政院仍然宣布放假了,阿扁這一項提前宣布的舉動似乎「無傷大雅」,但卻十足的顯示了一位市政主政者對「法」的輕忽態度。 唐朝時,柳公綽擔任山南東道節度使,有一次巡察地方,經過鄧縣,剛好有二名官吏犯了法要聽柳公綽處置。這二個地方官,一個犯了貪汙罪,一個犯了「舞文」,也就是曲解法令的罪,鄧縣父老都猜:節度使一定判決斬殺那個犯貪汙的官吏。孰知,柳公綽判決:「贓吏犯法,法在;姦吏亂法,法亡」,竟然斬了那個曲解法令的官吏。 這就是一種對「法」的嚴肅態度。立法有立法的程序,立法院一定要三讀才能通過,通過後一定得經總統頒布才能正式施行,程序可以加速,但絕對不能省略,省略就是對法的玩忽。同樣的,法經頒布後,就得依法執行,立法可以從寬以體恤生民,但執法必須從嚴,執法不嚴就是玩忽。而陳水扁市長不待總統「頒布施行」的程序,急吼吼就宣布放假,也是一種玩忽的態度。 雖然,這還算不得是「姦吏亂法」的嚴重情形,但是最近以來治安日壞,貪汙盛行,社會上頗多「治亂世,用重典」的呼聲,必須直陳的是,如果主政者對法的態度是玩忽的,而不是嚴肅的,那麼「亂世」之源是來自主政者,而用重典的結果只會引起更多不平的民怨。 至於吳敦義的「最嚴厲處分」,固為「用重典」的一種表現,但根據報載,他當天聞訊「震怒」,還有另一層用心:引誘少女跳艷舞,其行可誅。這就是「風俗」的層面了。 春秋時,魯莊公逝世,閔公即位。齊桓公派仲孫湫參加魯國國喪,順帶也有刺探政情的任務。仲孫湫回國後,齊桓公問他:「魯國很亂了,可以攻取嗎?」仲孫湫說:「還不行。魯國仍然秉持周禮,周禮是魯國的立國根本,一個國家若將亡,就像大樹,根本一定先倒,然後枝葉從之。魯國根本尚在,還不能動他。」 魯國是周公的後裔,周公制禮作樂,流風所及,還能庇佑不肖子孫,正是「善政未必能移薄俗,美俗猶足以救惡政」。 今天的台灣,黑金橫行,上位者以掠財奪權為職志,下位者以投機賭博為能事,禮義廉恥早就拋到不知哪裡去了,這樣子的示範,少年人看樣學樣已經夠糟糕了,還有大人以機票、舞票引誘少女,小孩子怎麼抵得住呢?他們又為什麼要拒絕呢?大人不都是這樣嗎? 所以,提倡「心靈改革」是太重要了,但不能一味要求小老百姓改革心靈,得要主政者自己做起。主政者自己無欲則剛,那麼「用重典」才能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