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以來任期最久的英國財相布朗(Gordon Brown)高升後,英國現在有了新的財政大臣達林(Alistair Darling)。這是個契機。我不認為能把握住這個機會,但這個機會是該好好把握。 新人上台,成絕佳除錯時機 這個機會就是除錯。與首相對抗是需要些勇氣,但事在人為,布朗已做出了榜樣。達林應該勇於效法財相時代的布朗,而不是聽命於現在以首相身分發言的他。影子財相奧斯朋(George Osborne)日前對智庫Reform發表談話,演說內容頗有見地,當中提出的幾點新想法,新任財相也該採用。這不是什麼匪夷所思的天方夜譚,而是一種眼光精準的政治操作。 我的意思不是說布朗的財相工作做得不好。顯然,他做得沒有不好。儘管經濟穩定不是他一個人的功勞,但他貢獻良多,最重要的是他給了英格蘭銀行(BOE,英國央行)獨立運作的空間。而其財政政策,雖然近年可能沒有理想中那般中規中矩,卻也一直在可接受的範圍內。可是即使是布朗,他也沒拿下滿分。既然如此,新任財相究竟該做些什麼?以下有幾點想法分享。 第一,他應還給大家我們所需要的財政部。首相想必會希望財政部知所進退,所以務必重新找回財政部該有的主要定位:衡量政府支出,確保資金發揮更大效用,還有最重要的,大聲說「不」,常常說「不」。 第二,他應給我們第一流的獨立統計數據。我信服的人說,他們越來越覺得英國的統計數據讓人擔心。沒有可靠的資訊,沒有人知道現在發生了什麼事,在經濟轉型的時刻,問題尤其嚴重,企業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英格蘭銀行不知道,財政部也不知道。這將需要投入更多資金、給予更大的獨立空間。 第三,他應糾正貨幣政策委員會幾處缺失,儘管整體而言,貨幣政策委員會的運作十分成功。各委員任期應再延長,不該只有三年,但也不應有委員連任。而委員遴選應公告周知,並予獨立評估。財相仍應是最後決策者,可是決策前應先與英格蘭銀行總裁密切磋商。 第四,他該重新檢視財政架構。所謂周期,時光漫漫、由人量定,要在一定周期內平衡經常預算,這想法並不允當。比較妥切的辦法是,今後一、兩年,以經過周期性調整之經常預算能達到平衡為目標,每年並請獨立單位加以評估。有時政府是需要偏離常軌,若真發生,不應秘而不宣。 第五,他應重新考慮舉債規定。雖然仍有償債能力,一旦公共負債淨額對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突破四○%,政府即無能力執行好的計畫。英國已經接近此一極限。財政部應成立負責各項計畫評估的獨立局室,籌措款項,以執行能產生一定社會投資報酬率的計畫項目。民間投資提案制度(PFI,即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主要指引進民間資金投入不具自償能力的公益型公共建設)不能用以任意拉高舉債上限。PFI只在有利提高公共採購案價值時方能使用,而其負債也該計入公共負債。 第六,他應簡化稅制。布朗以為他怎麼想,大家就會怎麼做,但反而因此創造出大大小小的漏洞,導致有理財顧問幫忙打點的富人大鑽孔隙。首要之務如下:所得及大額資本利得應課以相同稅率,一如二十年前保守黨財相勞森(Nigel Lawson)所訂標準;舉債相對較發行股票有利,必須改革企業稅以消除此一誘因。簡化稅制的同時,他也應仔細研究綠稅(green taxation,即環保稅制)。我們需要的,是一體適用的簡單稅制,透過溫室氣體限量管制與交易(cap-and-trade,或稱總量管理制度),把如此重要的權力交付予大型污染者,根本應稱之為醜聞。 第七,他應取消稅制裡的抵扣稅額,讓這些資金回歸就業暨年金部(DWP)。假裝抵扣稅額是負所得稅、必須以評估其他稅項的方式加以評估,這種做法已經引發了可怕的行政問題,對政府而言是種浪費,對英國部分最窮困的家庭而言更是種傷害。 最後,他應致力於處理兩項重要議題,兩項財政部避無可避、非得介入的事務:住房供給及高等教育。關於住房供給,除了釋出建築用地方面必須再下功夫之外,也必須進一步推動住屋興建,而土地稅則是可以達成此一目標的重要工具。至於高等教育,必須認真思考如何著手提高三千英鎊(約合新台幣二十萬元)的學費上限,此一上限預定於二○○九年進行重新檢討,按照現行標準,永遠無法解決各大學財務困窘的問題。 達林絕不能讓自己變成首相的應聲蟲。近年首相與財相之間的關係緊張雖然不是件好事,但如果財相連首相一時的突發奇想都照單全收,只怕也是一件壞事。布朗一直是一位非常強勢的財相,可是他如今換了位置。現在該是時候重新檢討,重新考慮,重拾改革。首相以後所有不合意的事都只能怪他那位執拗的財相,箇中巧妙,他早已了然於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