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人類引發的氣候變異問題,我們該採取什麼樣的行動?有人說:什麼事都不用做。也有人說:放棄化石燃料。前面一派認為,所謂氣候變異說不過是一場騙局。後面一派則視化石燃料為唯一關鍵禍源。按我說,這兩個極端都欠缺說服力。我們該採取行動,可是問題還是在於該採取多大的行動?以及如何採取行動? 廢氣減量,才能阻止地球暖化 我們的反應,一大部分大概可以總結為適應變化(adaptation)四字。工業革命之前,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約為二百八十ppm,而今天已經升到三百八十ppm。為避免二氧化碳濃度進一步攀升,廢氣排放量必須在極短時間內減少六○%。想說服人類在一夜之間降低化石燃料到這般地步,機率等同於零;反倒是廢氣排放量繼續飆升的可能性高些,因為數十億的人也開始想享受先進國家高耗能的生活方式。姑不論石油、天然氣還能供應多久,煤礦蘊藏量可是綽綽有餘,足以應付新增的能源使用需求。 如果適應變化是不得不然,廢氣減量(mitigation)大概也是別無他法的唯一選擇。要達到此一目的,我們可以採取以下方式:降低經濟體能源耗用密度、捨化石燃料而就可再生能源、採用廢氣捕集及封存(CCS)技術。哥倫比亞大學拉克納(Klaus Lackner)和查克斯(Jeffrey Sachs)聯名發表了一份頗有趣的報告,內容提到,即使每單位產出的能源使用量以每年一.五%的速度下降,主要能源的全球需求量還是會在二○五○年以前成長二.八倍,並將在二一○○年以前成長四.三倍。如此一來,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有可能在二一○○年以前升到八百ppm,幾乎是工業革命前的三倍之多。人類將要面對的,是一場高風險的氣候大試驗(見圖一)。 落實技術,廢氣排放量可減半 國際能源總署(IEA)已經就各種技術可能,製作了一份很有意思的新報告。其中的基本預測版本是,二○五○年以前,廢氣排放量將增加逾一倍。現在大約能掌握的技術辦法,如果能徹底落實,廢氣排放量有可能降到此一基本預測版本的一半,不過還是會比現在的水準高出約六%。唯一的機會是配合技術層面加速發展,則二○五○年以前,廢氣排放量將可以比現今水準減少一六%。然而即使如此,二氧化碳濃度還是會比現在高出許多。 落實現有技術所能帶來的廢氣減量排放效果,近半數與提升能源使用效能有關(見圖二)。重要性居次的是碳捕集及封存技術,約可貢獻五分之一的減量效果。使用生質能源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風力、太陽能等)發電,貢獻比率為八%。而核能發電及供運輸交通之用的生化燃料,各可貢獻六%。若是依IEA的樂觀版預測發展,則氫氣發電所占的比率會提高,其他低排污技術的成本也會更快降低。 耶魯經濟學大師力主開徵碳稅 若要催化以上的各種改變,什麼是最佳政策?這政策必須包括三大要件:大有可為的技術,必須大力支持其研究開發;建立必要的法規標準,例如堅持新建燃煤電廠必須採用新技術;最重要的是,必須讓碳的成本加高。要滿足最後一項要件,可以利用可交易排放許可證制度(TEPS),也可以對排放出的二氧化碳課稅,不過也有一些分析師建議兩種措施並行。 耶魯大學諾德豪斯(William Nordhaus)教授是世界首屈一指的氣候變異經濟學分析大師,他力陳未來應捨棄許可證制度、改採開徵碳稅的方式,而且其論述相當具說服力。若是採用後一做法,各國將對排放出的二氧化碳統一課稅,但可各自保有相關稅收。富國可用補貼價格轉移廢氣減量排放的技術,窮國適用較低稅率,而最窮困的國家則毋須課繳碳稅,萬一有人違規,也可以施加制裁措施。 這種方式的優點何在?第一,可以測得碳的邊際成本,不同於排放許可交易制度的變動難測,這種方式比較容易掌握其成本,而且全球各地的成本數字也會維持在差不多的水準。第二,再也不必漫無標準的設定基準。第三,許可證交易收入難免跨國移轉,但利用課徵碳稅的方式,可以大幅降低這類政治面不討好的副作用。第四,開徵碳稅,順帶可以降低其他稅額。第五,相對於授予排污者的可交易排放許可證,碳稅較能降低大規模排污的誘因。最後,現行的燃料稅可以一併計算。 反對意見,認不能控制排放量 不過課徵碳稅,有人強烈反對,其中一種意見是,碳稅不見得能將廢氣排放量控制在一定的目標範圍內。這是多數環境學家與經濟學家態度上的根本歧異,就如諾德豪斯教授所言,不論成本高低,根本就沒有所謂「正確」的排放標準。 真正需要的是成本效益分析,證明阻止全球暖化的目標不會、也不該,凌駕所有事務之上,包括發展在內。然而,評估降低極端事件發生風險之時,是應採用較低的社會折現率(SDR)及較高的效益數值,則所得結果有可能是碳價加高,同時搭配條件優渥的廢氣減量獎勵措施。 諾德豪斯教授建議每公噸碳先課十六美元(約合新台幣五百二十三元)左右的稅金,之後再大幅調高稅率。不過華府國際經濟研究所(IIE)的柯來恩(William Cline)建議每噸稅金加高到一百七十美元(約合新台幣五千五百五十七元),二一○○年時調高到六百美元(約合新台幣一萬九千六百一十四元)。若每噸課稅一百七十美元,現在全球將可課到約一兆二千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三十九兆二千三百億元)的稅金,換算之後,相當於全球國內生產毛額(GDP)的三%。 面對氣候變異,我們究竟身處何方?我們處身於能源需求不斷上升的世界。我們身在適應變化和廢氣減量都代價不菲的世界。簡而言之,我們所處的世界,其實沒有任何有效的應對策略。「京都議定書」只是做個樣子,稱不上具體政策。投入龐大資源研發新技術、就統一稅率達成協議,才能算是真正的起步。但我們真的能一起走到這步嗎?我很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