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文學家王國維曾說:「世間事可愛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愛。」在一般人印象中,台灣資訊科技業實力超群,每年出口創造大量外匯,是台灣豐厚外匯存底的最大功臣,其實這卻是個「可愛而不可信」的印象。 據財政部二月十四日公布的最新「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以各種商品出口減進口金額計算,去(二○○四)年台灣的電子產品創造外匯九十九.四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三千零九十八億三千萬元),才是首度拿下「創造外匯第一」產品的榮譽。換句話說,在二○○四年之前,台灣數十年來辛苦打拚所累積的龐大外匯存底,並不是當今的天之驕子電子業所締造的。 那麼過去究竟是哪個產業對台灣默默地創造了大量的外匯呢?答案是一般人口中日薄西山、亟需轉型的夕陽產業:紡織業。 紡織業一直是台灣創造外匯的最大來源,據主計處「商業及對外貿易統計年鑑」,十年前(一九九五)紡織業一年創造一百二十一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三千七百七十一億六千萬元)的外匯,資訊通信產品則是瞠乎其後的七十六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二千三百六十八億九千萬元),而電子產品在該年更是「倒貼」(入超)五.七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一百七十七億七千萬元),即令在一九九七年東亞金融風暴肆虐,電子產品入超六.三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一百九十六億四千萬元)之際,紡織業卻更上一層樓:當年創造外匯一百三十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四千零五十二億一千萬元),創史上新高。 創匯主力紡織業,未獲關愛 雖然近年來紡織業創造的外匯開始下降,但仍一直高居創匯榜首,去(二○○四)年雖落居第二,仍創造了九十八.五億美元的外匯(約合新台幣三千零七十億二千萬元),只比第一名的電子產品少不到一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三十一億二千萬元)。如果把紡織業一年創造的外匯拿來買最近吵翻天的軍購案,不到兩年就可完全付清。 雖然紡織業一直是台灣創匯的主力,但由於背負傳統產業的「原罪」,紡織業卻始終「姥姥不疼」,反觀電子及資訊通信業挾著高科技光環,搭上政府順風車,幾乎可說享盡了所有政策優惠。 從過去「獎勵投資條例」,到如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優厚的租稅減免使得高科技業者獲利步步高升,繳稅卻節節下降。據財政部長林全在二月二十二日表示,九十二年度「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所造成的稅收損失達五百四十九億元,這個金額可以讓台灣向美國買十二架反潛機(軍購案主要內容之一,五百三十億元)還有找!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實施十五年後,備受呵護的電子業終於在去年成為創造外匯第一名,另一個資訊通信業仍「革命尚未成功」。《伊索寓言》曾說:「每個人都要靠自己的本事才能受人尊重。」紡織業在備受冷落之際仍能多年雄踞台灣創匯榜首,電子、資訊通信業是否也該證明自己確實有令人尊重的創匯「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