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子公司併吞AT&T百年傳奇落幕 從一八七六年電話發明人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透過電話講的第一句話:「華生先生,過來這兒,我要找你!」開始,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總是想要走出自己的道路。而在它長達一百二十八年的歷史中,大部分時間AT&T確實如願以償。 寫下歷史 將創造美國最大電信公司 首先,身為一家新創公司,在成立頭十八年贏得逾六百起專利權官司;然後扮演割喉競爭者游走法律邊緣整合美國電信市場;最後,一直到一九八四年為止,成為政府批准的獨占企業。 但隨著AT&T連結長途電話的核心業務崩盤,摩登年代更顯得殘酷無情。這個星期,一九八四年法庭強制分拆命令的產物「小貝爾」(baby bells)之一的西南貝爾公司SBC,以大約一百六十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五千零二十億元)取得眾所周知的「媽媽貝爾」(Ma Bell)公司,終結AT&T獨立公司的霸權。新的所有者或許還會採用知名的品牌當做公司名稱,但這家誕生於十九世紀,壟斷二十世紀的公司,終於在二十一世紀走入歷史。 這宗合併案將創造美國最大電信公司,合併營收七百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二兆二千一百億元),員工總數二十一萬人(將裁員其中一○%)。AT&T已經待價而沽一段時間,而且已經甩掉負債和員工讓自己看起來更光鮮亮麗,好吸引上門求親者。 SBC估計AT&T數百萬企業用戶提供複雜的資料與語音服務,大約占AT&T營業額的兩百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六千三百二十六億元)。這起交易可望引發更多合併動作(MCI正試圖染指其他三家貝爾公司Qwest、Verizon及南方貝爾﹝BellSouth﹞),二○○○年經濟泡沫化之後,電信公司內部改造的時期已經結束了。 沒競爭力 跟不上產業改變的腳步 在幾乎整個二十世紀,AT&T扮演著企業界欣羨的對象,不論就營業額或是市場資本額來看,都是這個星球最大的一家公司。沒有任何公司可以侵入它的地盤,它就像是「孤兒寡母」一樣堅毅團結。它饒富傳奇性的研究部門──貝爾實驗室(Bell Laboratories)創造出一些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發明,從電晶體到雷射,而且培育七位諾貝爾獎得主。當AT&T在一九八四年分拆之際,員工人數甚至高達一百萬人。 到底哪裡出錯了? 簡言之,電信產業改變了,但AT&T卻無法跟上腳步。一百歲的公眾服務性格和可靠印象,部分得歸功於它控制費率壟斷市場受恩寵的一生,但卻極端不適合現實的競爭,隨著新科技發展降低電話成本,也降低了競爭對手的進入門檻。儘管擁有世界上第一流的企業研究室,但卻錯過新科技的採用,例如可望成為現代通訊重心的無線電話及網路。「這是不幸的殞落,我為逝者而悲,因為它在當時是一大成功。」哈佛商學院教授,也是暢銷書《創新的兩難》(Innovator's Dilemma)作者的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如此表示。「從科技觀點來看,這個世界充滿許多驚奇創新的公司,但在企業模型上卻完全無法創新。」一九八○年代初期,AT&T和司法部協商反托拉斯案,將長途電話部門分拆,然後創造出七家散布不同區域的地方電話公司。AT&T錯過了過去二十年重要的三大連結∣∣無線、電腦及纜線。 首先,AT&T低估了無線通訊的重要性。一九八四年分拆之際,AT&T信賴顧問公司麥肯錫(McKinsey)報告,主張到了二○○○年,使用無線電話的用戶將少於一百萬人。而事實上,數字是七億四千萬人。當時的無線技術有諸多缺陷,電話經常漏接、訊號弱而且手機耗電量大,所以AT&T謝絕進入這個小型市場。直到一九九四年,公司才以一百一十五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三千六百四十億元)代價買下麥考無線公司(McCaw Cellular),後來成為AT&T無線公司,然後在去年以四百一十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一兆二千九百七十億元)出售。 第二項失誤是電腦。在分拆之後,AT&T期望成為電腦的發電廠。驅逐動作慢吞吞的地方經營者,保有西電(Western Electric)設備事業似乎是反托拉斯案以來輝煌的成果。AT&T甚至在一九九一年買下電腦製造商NCR。但快速變遷的電腦產業並不適合笨重的昔日獨占大廠。因為地方經營者拒絕依賴單一供應商,使得西電設備陷入困境,拱手讓出一半業務。 所以在一九九五年,AT&T自願進一步將公司拆散,脫手已改名的設備製造商朗訊(Lucent),以及 虧損嚴重的NCR。現在縮減規模的AT&T將專注在電信服務領域。 眼光失靈 錯過網路及電腦領域商機 當時正是商用網際網路的黎明拂曉之際,但AT&T什麼也沒做。二十年前,它認為這是一項不切實際的科技,後來又覺得市場規模太小。它甚至在三十年間拒絕無數來自美國公司主管,提供網際網路服務的要求。就像發明電晶體,AT&T解開了重大科技謎題之一,最終卻讓公司受損,所以AT&T也錯過網際網路的潛在爆發力,任憑網路訊號在其長途電話線裡流竄。一九七○年代,貝爾實驗室開發的UNIX電腦作業系統,(後來由其他人改進)現在仍然啟動著大多數世界上的大型企業電腦。嗚呼哀哉!當時AT&T遭到主管機關阻礙,禁止跨足電腦領域,所以UNIX的商業化只能拱手讓人。 第三大錯誤就是在一九九○年代末期買下有線電視公司。這是錯誤時機的正確策略,而且投注過多金錢。在科技榮景顛峰之際,AT&T當時的老闆阿姆斯壯(Michael Armstrong)以逾一千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三兆一千六百億元)買下兩家有線電視公司TCI及MediaOne。AT&T了解直接取得客戶的必要性,因為它不能再依靠地方上的小貝爾公司,在一九九六年電信法案開放長途電話競爭之後,這些小貝爾們均加入長途電話戰場。但纜線基礎建設的更新成本所費不貲,再加上媽媽貝爾盛氣凌人的作風和有線電視公司的合作文化格格不入。 才不到一年時間,隨著股市對電信公司造成的重創,AT&T面臨了負債危機,它必須捨棄才買下的公司。有了這些公司,提供包括語音、電視及上網整套通訊服務的贏家策略才可能成功。 前貝爾實驗室研究員,現在任職明尼蘇達大學的奧德利科(Odlyzko)表示:「最主要的教訓是:要改變在特定環境下發展成的一種文化,實在非常難。」AT&T一路走來,篤信通訊是由按分鐘與距離計費的語音電話。但資料淹沒了語音,透過永不斷線的寬頻連結,網路交通在各個網絡之間奔馳,距離不再是問題。 這個令人遺憾的故事是否存在任何光明面呢?「看到曾經是美國最大公司卻遭子公司之一併吞的故事,任何帝國創造者都應該要謙卑。」普林斯頓大學通訊業歷史學家史塔(Paul Starr)如此表示。「但當強者在晚上失眠時,並不必然是件壞事。」 (本文譯自《經濟學人》The fall of a corporate queen. Feb. 5th, 2005. From 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