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
摘要
從租金到營運問題,統一和高島屋算盤一撥,都覺得不划算,因而宣告分手。耗時三年,花錢又白忙了一場,但統一卻覺得「有了斷比較好」。
一月二十八日,統一超商發表了不到一百字的簡短聲明稿,表示該公司與日本高島屋合資成立的「統一高島屋百貨公司」,由於未能與統一國際大樓完成租約之簽訂,結束與日本高島屋的合資關係;也就是說,統一高島屋百貨公司不開了。
和高島屋分手,讓稱霸量販、便利商店的統一企業集團,在台北地區經營百貨公司的大夢破滅。統一和高島屋分道揚鑣,卡在高租金和招商資源不足產生的營運壓力。
一九九八年七月,統一集團旗下八家關係企業以每坪四百一十三萬元、總價一百二十億元的天價,標下信義計畫區的Α2土地,興建統一國際大樓。二○○一年,統一與高島屋各出資五億元,成立統一高島屋百貨,第一家店預定店址,就在統一國際大樓內。但因為當初統一國際大樓的土地以天價得標,讓統一高島屋百貨未開張就注定了租金成本高居不下的命運。
以總投資金額一百八十億元計算,統一國際大樓每坪的平均成本接近六十萬元。反映到租金上,每坪至少要二千五百元才划算。
根據統一高層透露,由於信義計畫區百貨商場林立、競爭激烈,為了降低營運風險,日本高島屋不但希望合約的年營業額目標能從三十二億元降為二十五億元,租金抽成比率也要求從營收的七‧八%腰斬至三‧九%,但統一很難接受,同為統一國際大樓股東的台南紡織集團董事長兼總裁鄭高輝去年十二月就曾公開表示,投資都有成本,不能夠與現實差異過大。
協商過程中,統一代表一度希望,一旦統一高島屋的年營業額達到三十二億元,租金抽成比率就要調回七.八%;統一也不斷對日方傳達「先做做看,真的做不起來再調整」的想法。但日方相當堅持立場,雙方遲未達成共識,使得統一高島屋百貨的紅色招牌掛了半年多,開幕日期卻一延再延。
雖然統一高島屋的招商率衝到近九○%,但設定的第一年營收目標竟僅三十二億元。以新光三越為例,其位於信義計畫區第一店(A11)在開幕後的第一年(民國八十七年)營業額即達三十六億元,隨著信義計畫區的繁榮,平均年營收已達四十億元。統一高島屋營業面積與A11館相當,相較下,統一高島屋對營業額預估顯得過於保守。
目標設定保守,與信義計畫區已有三家新光三越、台北一○一等強敵環伺、招商不易有關,例如,國際精品級的一線廠商,進駐統一高島屋的意願相對不高。沒有能創造高業績的知名品牌,營收預估自然趨於保守,且專櫃抽成無法提高。
從租金到營運問題,統一和高島屋算盤一撥,都覺得不划算,導致分手。表面看,統一這三年耗時又花錢,白忙了一場。但統一卻覺得「有了斷比較好」,統一高島屋做或不做,在內部顯然已討論很久。
少了日本高島屋的合作機會,統一因此從百貨業經營者轉為純收租金的房東,反而引來包括微風等五家百貨體系的積極爭取。雖然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然而,統一企業董事長高清愿的百貨大夢終究像缺了一角的圓,不夠完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