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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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公布的<世界競爭力年報>,台灣人的工作時數傲視全球,但過勞死的案例卻是屈指可數,原因不是台灣人較耐操,而是國內無一套認定過勞的標準。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日前決議,原本以工作時數長短判斷勞工是否有「過勞症」的認定方式,將納入「質」的考量:未來勞工若是不規律工作、經常出差、輪班、作業環境及工作引起的神經緊張等,都將納入職業引起的過勞症認定基準,這對已苦於超時工作的台灣勞工可說多了一項保障。
台灣人向來以刻苦耐勞著稱,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每年公布的<世界競爭力年報>,二○○四年台灣人工作時數高居全球第四,為二千三百二十七小時,創五年來新高,若以每日工作八小時計算,台灣人每年平均比世界其它國家多工作五十天。
台灣人工作時數如此之長,被認定為「過勞症」的案例卻是鳳毛麟角。和鄰國相比,日本是全世界勞工過勞死最嚴重的國家,每年因為工作過勞致死的人數超過一百人,但日本一年平均工時卻只有一千八百小時,和台灣人相比可說遠遠不如,然而台灣勞工被認定為過勞死的案例卻比日本少,這是否意味著台灣人比日本人耐操?
其實不然,多年來,勞委會對於過勞致死一直沒有一套認定標準。在勞委會認定的一百零八種職業病中,並沒有「過勞症(死)」這一項。如果懷疑勞工是因過勞而猝死,一般引用的是「職業引起的急性循環系統疾病」,例如中風、心臟衰竭等,認定條件則是確認發病前勞工曾長時間超時工作。
「責任制」讓勞工背負壓力
然而目前「責任制」已是全球勞工普遍的工作形態,因工作壓力大而致病的勞工大有人在,以工時長短來判定過勞與否,早已不符現實。《彭博個人財經》(Bloomberg Personal Financial)的總編輯法蘭瑟(Jill Andresky Fraser),曾在她的著作《白領血汗工廠》描述,面對失業率高升、公司節省成本裁員、職位僧多粥少等情勢,雇主其實不用提供優厚的待遇,就可讓勞工心生恐懼而賣命工作,工時及壓力自然也步步高升。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的史坦丁(Guy Standing)博士也表示,白領階級是過勞致病的高危險群,「因為他們常把工作帶回家繼續做」。
過去勞委會只以「工時」來劃分過勞標準,卻無視大多數勞工在責任制及失業恐懼下所背負的工作壓力,因此屢遭勞工團體批評。如今勞委會終於將過勞認定標準由「工時」,擴展到「工作壓力」,在保障勞工健康上邁進了一步。據中央社報導,以新的過勞認定基準,若勞工因不規律工作、精神緊張而引起心血管疾病的機率「超過五○%」,就會被判定為過勞。
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曼(Paul Krugman)曾說,包括台灣在內的亞洲四小龍,其經濟成長果實是由「血汗」而非「創意」堆積出來的。台灣的競爭力在全球雖名列前茅,但卻是以勞工超時工作、犧牲健康為代價,這種「竭澤而漁」式的經濟發展模式能否持久,更值得眾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