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商學院教授克里斯汀生(Clayton Christensen) 在一月二十三日去世,他創立了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的警句,提醒大家不要僅專注於目前的顧客和精進現有技術,而要注意:潛在創新將對現有產業產生致命破壞。
什麼是破壞式創新?他的定義是,資源較少、規模較小的公司,能成功挑戰根深柢固的業者。
當現有業者多瞄準更高的客群,努力改善產品與服務時,具有破壞力的新進者,會瞄準被忽略的市場區隔,提供更合宜的功能,價格也通常較低,接著藉由逐漸改善服務與產品,吃下主流市場,將既有業者淘汰出局。
破壞者從被忽略市場反撲
破壞式創新最可怕之處就是足以把現有龍頭掃地出局(wipe out),被掃出去的企業,通常都是產業巨擘。
許多台灣企業的崛起都能印證破壞式創新的邏輯,台積電創立前,晶圓廠從IC設計到製造都採用垂直整合,其中的佼佼者就是德州儀器與摩托羅拉等,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將晶圓代工獨立出來,透過此商業模式,搶奪上述公司的市場。
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在白牌手機一役,也是用破壞式創新,提供「公版」(turnkey solution)晶片,降低功能性手機製造門檻,讓山寨手機擊敗了摩托羅拉等品牌手機,取得中國市場。
克里斯汀生來台演講時,也以華碩為例,提醒領導者不要只專注眼前數字,而忘記創新。他指出,華碩說服戴爾(Dell)外包主機板與電腦組裝,同時戴爾也認為外包業務可以降低資產,既不影響營收又能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Return On Equity),何樂而不為,結果最後華碩自創品牌侵蝕戴爾的市場。
然而,破壞式創新也最容易被誤用,如優步(Uber)跟特斯拉就不算破壞式創新。Uber是讓計程車的運費可依照市場浮動,讓司機不須花時間等客人,提高搭車的媒合效率,但是,它並沒有淘汰傳統車行。
特斯拉也不算破壞式創新,電動車是技術的創新,然而,現行車廠並沒有因為特斯拉的出現被淘汰,反倒更努力的研發電動車與之競爭。
破壞式創新讓領導人最頭痛之處就是:難以預測,我們不知道,哪些技術或者在車庫創業的公司,會顛覆現有的龍頭,自然無法確定是否該嚴陣以對,目前可以歸類為破壞式創新的都是事後孔明。
大廠從低估到打不過的兩難
幾年前,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的策略管理年會,我碰到克里斯汀生,問到如何在事前就知道這是破壞式創新?若能提早識別出來,領導者就能破釜沉舟,盡快轉型。他的回答是:「We need more research on this issue(我們必須做更多的研究才能得知)。」 同志仍須努力。
除了難以分辨,面對它,很多大型企業確實也不善於應對。
其實,企業不是不知道破壞式創新的威力,也知道該打掉現有投資,全力擁抱。但事實上,都是新起之秀掌握契機,進入市場,淘汰現有公司。現有公司有豐富的資源,為何不投資破壞式創新?這就是創新的兩難(the innovation dilemma)。
新技術出現之時,並不成熟,成本高、良率低、不好用,消費者抗拒新產品,價值主張不明確,現有的大型公司當然看不到這些創新。接著,這些創新逐步精進,開始在市場上和現有廠商競爭,現有公司由於過去投資都是「沉沒成本」,可以以變動成本競爭,所以還是不動如山,主觀上,還是認為舊產品可以一搏。也看不起這些新產品,畢竟新產品的成功比率只有一○%,何必為新產品放棄現有產品?
等到新技術或新的商業模式真的占了市場一席之地,原有廠商看不懂新廠商的成功之道,最後打不過新技術而被淘汰。這個看不到、看不起、看不懂、打不過的循環,在過去的歷史上不斷重演。
難道既存企業,都只能等著「被破壞」出局嗎?其實不盡然。和柯達同樣面臨數位相機的破壞,富士軟片以精密化學技術為核心,切入化學、光學與醫療產業。所以從核心競爭力,發展出多角化甚至非相關多角化產品,都可能讓企業「保住一命」。
千萬別忘記創新和投資未來
克里斯汀生在二○一六年《哈佛商業評論》「什麼才是破壞式創新?」一文也指出,既有業者在破壞發生時,確實該回應,但是不需要反應過度,可以聚焦於破壞所創造的成長機會,成立一個新事業部,同時營運兩種模式,避免自己被淘汰。
當然,克里斯汀生不是沒遭遇挑戰。
如他認為,多數破壞者是從低階市場或者價格較便宜的市場崛起,逐漸改善產品後,進而蠶食主流企業市占率,但,iPhone的破壞式創新就是從高端市場切入淘汰對手。
這位名師雖然去世,但在5G和AI來臨的時代,談破壞式創新還是別具意義,傳輸速度的改變,將會催生新的破壞者,3G讓蘋果打敗諾基亞,4G的速度讓網飛(Netflix)變成線上串流王者,5G和AI和網際網路一樣,是個enabler(賦能者),勢必帶來在其他產業新破壞者與新商業模式,淘汰掉既有產業龍頭。
破壞式創新提醒領導者,不要看不起小公司創新,也不能只專注於眼前高毛利與高資產報酬率等華爾街重視的數字,忘記做創新和投資未來,到最後陷入了創新的兩難。就如同蔡明介所言,不要只低頭撿錢,忘了對手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