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交易案掀起國內「反媒體壟斷」浪潮,不過這當中卻很少人關心「壟斷」到底是什麼?先澄清這個概念,可減少許多爭議。
一般人認為的壟斷,大多是用供應者數目來定義,如果市場只有一家或少數幾家供應者,就算是壟斷或寡占。
但這種概念是有問題的,首先,市場範圍與大小很難界定:我家附近兩百公尺內,只有一家理髮店,但方圓五百公尺內卻有四家理髮店,那這家理髮店算壟斷嗎?同理,我們說一家擁有報紙、電視的企業壟斷媒體,那雜誌算媒體嗎?網路、廣播呢?把這些也算「媒體」,該企業還是壟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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