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經濟學家正號召實施一項規定,讓未來銀行業變得「單調乏味」、「缺乏競爭力」。危機過後,限制競爭的聲浪很常冒出頭。大蕭條期間,美國國家復興局(National Recovery Administration)署長認為,正是「野蠻、貪婪的競爭,及狗咬狗、邪惡贏得最後勝利」的殘酷主張,迫使雇主裁員。他呼籲應建立一個更傾向共榮的商業環境,勞雇應共享從消費者身上謀得的福利。 競爭能鼓勵創新》 不斷追求進步,才能存活 競爭造成的有害影響一直令人憂心忡忡,即使那些不認為政府苛刻規定能取代市場,或那些不認為內在良善,比金錢賞罰更具強大誘因的人,也同樣深有此感。但這場爭論最受矚目的地方,還是在於競爭對鼓勵創新帶來的影響。 偉大的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相信,比起企業之間的價格競爭,創新改革是人類進步更強勁的力量。年輕時熊彼得似乎深信,壟斷行為阻礙鼓勵創新,特別是對徹底的創新。簡言之,壟斷者不喜歡進行任何會侵蝕既有業務的改革,因為那會導致既有壟斷利潤損失。 相反的,產業若開放給新進者和潛在進入者,而且賺面大、賠面小,這便是熊彼得所謂「創造性破壞」浪潮傾瀉而出的強烈誘因,在他眼中,這對人類進步非常重要,因為在一個競爭強的產業中,唯有持續不斷追求進步、近乎偏執的參與每一場戰役,才能擁有存活可能。 適度壟斷比競爭好》 享受地位,更有動力改革 熊彼得年紀稍長後,曾修正觀點,改成:若想為企業改革創出更大誘因,某種程度的壟斷比競爭更好。理由很簡單:如果專利保障有限,或者競爭者很容易就在智慧財產權上找到創新,那麼,競爭性市場中的企業根本沒有動機想要投入突破性的研發,結果,企業充其量只獲得短暫優勢。 反過來說,企業減少支出,並且只一味模仿或參照其他企業的研發方向,便可安穩生存,甚至比以往更好,這麼一來,就沒有人會去改革創新了。但是,如果企業享受其壟斷市場的地位,反而就有動力進行一些可以促進獲利的改革(所謂「過程」創新),因為它可以獲得由此產生的利潤,而非眼睜睜看著利潤被瓜分。 一家「單調乏味」的銀行會因為「擁有」客戶,因此得以免於競爭,它們之所以願意進一步幫助客戶,便是深知能從客戶未來的事業發展中得到更多好處。而消費者遇到壟斷獨賣的商品也會很開心,儘管他們一旦知道自己究竟花了多少代價,才能享受到良好的服務時,肯定會大發牢騷。 打個比方更清楚。壟斷,就像在穩固的地面上跑步,沒人強迫你非動不可,但如果你動就可以前進。跑得越快,看到的風景越多,因此你就產生跑得更快的誘因。 競爭則像一台跑步機,如果你呆站原地,就會被甩下跑步機,但就算你卯起來跑,卻也不會真正超越跑步機,進入新領域,於是你永遠不會跑得比設定的速度快。 那麼,哪種產業結構更能鼓勵你跑?經濟學家免不了會說,看情況。 如果你先從跑步機開始,但跑得特別快,快到能夠跳出跑步機的設定值,或許就能同時享有兩種結構的好處。系統有其競爭性,但特別創新的一方,就能確保有一段期間,可以得到一些壟斷租金。這就是一套強大的專利保護制度所能達到的效果。 但是專利在某些行業裡無效,好比是金融業,儘管有一面倒的證據顯示是金融競爭促進創新。美國與歐洲有許多金融創新發生在一九八○年代解除管制之後,也就是不再「單調乏味」之後。 然而,金融批評者認為,創新向來是問題所在。銀行家參與創造性破壞 ,是為了抓住一切唬弄客戶的機會,自己則躲在複雜性面紗背後,以躲避監督者(甚至最高管理單位)的法眼窺探。這與熊彼得的「創造性破壞」反其道而行。 不應該放棄競爭》 讓銀行走回受保護的壟斷 當然,批評者的論點沒錯,並非所有金融創新都有用處,有些甚至破壞徹底卻毫無建樹。不過,總的來說,諸如利率交換和垃圾債券這類創新,確實是「利」大無比,它讓許許多多企業嶄露頭角,並以一種「在以往,就是不可能」的方式得到融資。 即使是引爆二○○八年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也大力推動自有住宅與自有汽車普及。它的問題不在「創新」,而在於它如何被運用有關,也就是跟金融人士的誘因有關。 在這部分,競爭確有必要。競爭讓賺錢變得更困難,能力不夠的競爭者的未來任何生產的純利(和股價)都會被消耗殆盡。在一般產業裡,無力競爭的企業(及雇員)將被迫出局;在金融部門,無力競爭者選擇冒更大風險,希望力挽狂瀾;更甚者,監督機關認為它們大到不能倒,也會出手保護。 我們不應該放棄競爭,讓銀行再度走回受保護的壟斷;我們應該把「關閉惹麻煩的銀行」變得更容易,公眾才能得到更好的服務。我們不應該讓銀行走回「單調乏味」,而是應該把它變成一般正常的行業,在面對創新時容許破壞。 (本文刊登獲Project Syndicate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