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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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新聞將性侵犯罪過程「具體呈現」,家長團體大譁,要求政府硬起來。行政院於是要求NCC封網,台北市政府連續開罰,並下令所屬學校、圖書館停訂《蘋果日報》。
先申明立場,我是堅定反對性侵動作上媒體的,而且不僅反對動畫,連平面插畫也不應該。然而,這個風波卻不宜就此了斷,因為過程凸顯了更大的危機。
家長團體的憤怒,恰可以「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來形容。孔子當年講出這一句名言,目標針對的是魯國當權大夫季氏,居然在家中庭院舞起了八佾(天子之禮)。
以列國之大夫而舞八佾,在孔子眼中,實在是「不可忍之至」。但是,情況演變到「不可忍」,卻是因為「之前一直忍」。例如:魯隱公元年,費伯(季氏之宗祖)帶領了軍隊,在郎地築城。因為並未得到國君的命令,所以《春秋》沒有記載,而《左傳》記載了。孔子作春秋強調「一字之褒貶」,卻對這件事無褒無貶,這就是「容忍」。孔子並未見到後來季氏以郎城攻魯的叛逆行為,當然也沒看到「三家分晉」,乃至戰國七雄個個稱王,都用了八佾舞。
然而,「是可忍,孰不可忍」仍然足以做為見微知著的警言——事態發展至此,已經瀕臨崖谷,退此一步,粉身碎骨!
犯罪新聞以動畫呈現,其實是「不准刊登照片,以插畫形式呈現」的進步版。當我們讚賞電腦科技日新月異,虛擬已可逼真如實境,並且享受科技進步之果實(如模擬災變以為預防)的同時,動畫科技的副作用當然也會應運而生。所以說,動新聞的風波有一天會過去,但是家長團體對「科技入侵家庭」的防範之心,卻不宜就此鬆懈。
我尤其對公權力的介入深感憂心,特別是當我看到「建中學生帶蘋果日報入校遭勸阻」時。《蘋果日報》因為刊載動新聞的二維條碼而不准入校,但是,二維條碼一旦輸入電腦或3G電話,就可以光速傳輸,哪還需要報紙?台北市政府的停訂《蘋果日報》禁令,如果是「圍魏救趙」以壓迫壹蘋果集團退讓,算是戰術運用;但若是以為停訂報紙可以阻絕動新聞入校園,那就是跟不上時代啦!但即使是前者,我仍深不以為然。簡單說,新聞內容是否妥當,應由閱聽者裁定,形成公論則以法律訂之。動輒以「民氣可用」就以行政力介入媒體,那對我而言,同樣「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任何公民團體對公眾福利爭取,都有其正當性。但若是基於一時義憤,而授予公權力以限制另一項公眾權利(新聞自由),最終是要付出代價的。
動畫模擬真實是好的,動畫模擬社會新聞起初的感覺也是好的,直到逼真度達到「不可忍」的界線。公權力干預新聞內容,這一次感覺也是好的,但是將來必有「不可忍」之時——不要怨「蘋果」,是消費大眾持續鼓勵它越趨逼真的。同理,將來若公權力大舉進行「新聞分級」,後悔可來不及了。
動畫新聞如果是旁門左道,必將「其怪自敗」;如果是大勢所趨,則「兒童不宜」部分只能由父母親來決定「封網」。或許,未來提供「過濾器」會跟提供防毒軟體同樣受歡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