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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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個文創機構中,創意與管理似乎永遠處於競爭拉鋸的狀態,從服飾名牌、媒體出版、到娛樂業,莫不如此;創意者需要實驗新想法、嘗試錯誤,但管理者要控制預算、期待穩定營收,一個要花錢,一個要省錢,但是他們又彼此需要。沒有創意,產生不了好作品,機構只會慢慢死亡;而沒有制度化管理, 既浪費又無效率,更重要的是,賺不了錢。
索尼(Sony)電影娛樂公司卻有個成功的安排,麥可‧林登(Michael Lynton)與艾美‧帕斯可(Amy Pascal)擔任共同主席。帕斯可是電影本行出身,對選角、劇本、挑片有直覺;而林登卻是華爾街出身,對財報、成本精打細算。兩人自從○四年合作以來,權力相當,共同負責,成為電影圈少見的組合。
雖然兩人爭執不斷,常在連接兩人辦公室的共同會議室內吵,對外卻是默契無間,從《蜘蛛人》系列、《達文西密碼》、《皇家夜總會》,部部賣座,屢創好萊塢最佳業績。
最新的成績是,麥可‧傑克森的遺作《未來的未來》(This is It);麥可過世幾天後,帕斯可雖然只看了長達一百二十個小時錄影中的十二分鐘,但她立即看到的是個為粉絲不惜獻出一切的麥可。她打電話給林登,林登想到市場潛力,尤其是國際市場,兩人幾天內就敲定付出六千萬美元的權利金。
這筆天價成本,當然是個賭注,影片剪輯好之後,麥可猝逝的新聞效應已經過去幾個月,還能賣嗎?
十月起索尼開始密集宣傳,第一週全球票房超過一億美元,雖然不是超乎意外的賣座,但是加上DVD銷售,豐厚的利潤可期,換句話說,又是一次成功的出擊。
帕斯可與林登,是不是一對?無人敢妄加猜測,但從他們彼此搶著接話講,默契十足,沒有其他共同主席間的明爭暗鬥,似乎絕無僅有,他們去同一所猶太會所,小孩讀同一間學校,《綜藝周刊》(Variety)將他們選為○七年風雲人物時,形容兩人的關係讓許多夫婦忌妒,而《紐約時報》在一篇專訪中更加以暗示性的標題「史本塞屈賽與赫本的索尼版」。
大家都知道,屈賽與赫本兩人是愛侶,但屈賽已有家室,終其一生未離婚,而赫本無怨無悔守在他身邊二十五年,兩人共合作了九部片子,是好萊塢最知名的一對情侶。
也許,情侶夫妻間的關係,正好符合創作者與經營者的關係,一個能放,一個能收,彼此需要,卻又爭執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