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
陳水扁總統說出「一邊一國」後,大家都把關注焦點集中於它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上。也因此迫使相關人士忙著解讀、澄清,果如所料的把「一邊一國」的涵意越弄越模糊。
其實,阿扁的「一邊一國」固然模糊,但緊接著下來的「要分清楚」卻是十分清晰,而且影響重大的。他原文的陳述是:
中國的所謂「一個中國原則」或「一國兩制」就是對台灣現狀的改變。
台灣的現狀是否要改變……只有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才有權利做決定。
如何決定?……就是……公民投票。
這樣的陳述,清晰的表達了阿扁對「一中原則」的三段論法:一、一中原則就是改變現狀;二、只有台灣人民透過公民投票才能改變現狀;三、要承認一中,必須透過公民投票。
此一三段論法,夾帶於「一邊一國」的強烈語彙中而被大家忽視,卻絕對是偷天換日的新論述。
在此之前,大家爭論的焦點,在於到底是否存在「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那是對事實認知的不同看法。退一步說,就算「九二共識」不重要,朝野各黨也可以各自表達贊成或反對「一中各表」原則,做為一種政治主張。但阿扁的三段論法,卻把「一中原則」(顯然也包括一中各表)定位為「對台灣現狀的改變」,認為除非透過公民投票,否則任何人無權主張一中各表。果真如此,這當然是一種新說法,也是對「台灣現狀」的一種「排除法」的新定義。
事實上,從近五十年來的歷史看,中華民國領導人口中的「台灣現狀」,一直都是「一中原則」的。美國當年與中共簽署的上海公報,就表明「美國認知海峽兩岸都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請注意,這並不是美國的主張,而是美國的認知(迄今仍如此認知)。在兩蔣時代,當然是如此。即使在李登輝時代,也大部分如此。就算他提出「兩國論」時,仍然用「特殊的國與國關係」陳述。這「特殊的」三個字,其實仍隱含著模糊的一中概念史觀在內。
如今阿扁卻不要這樣的模糊,他直接把任何形式的「一中原則」都排除在「台灣現狀」的定義外,而且還替它加了一道「公民投票」的緊箍咒。
這樣做聰不聰明呢?我認為把「一中各表」的彈性空間取消,導致兩岸關係的迴旋空間縮小,硬碰硬的衝突加大,顯然是不聰明的。這樣做合不合理?我認為「一中各表」其實是一種史觀的陳述,強解其為「改變現狀」,並用公民投票的憲政層次手段限制它,顯然並不合理。這樣做是否符合民意呢?我認為台灣如今的主流民意,是認知「中華民國為一主權獨立的國家」,至於對中華民國的史觀陳述,則各有不同解讀,強制性的排除任何形式的一中原則」,其實是未經民意授權的武斷。
這樣不聰明、不合理、並且強解民意的論述,由總統公開宣示,當然是嚴重的事。把這件事弄清楚,總不該勞駕美國人出馬,而應由台灣人自己解決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