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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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來,媒體八卦新聞大行其道、變本加厲,已經成為台灣「沉淪」的主力之一。身為媒體人,不得不承認,媒體是該好好反省了。
在過去,許多人基於自身的立場,指責媒體為台灣亂源,我都不以為然。舉例說,有人認為立法委員在院內打架,經媒體大篇幅報導,使當事人曝光率大增,導致群起傚尤,成為立法院沉淪的源頭。這種說法,我總認為是本末倒置。因為打架的當事人不自我約束,其所屬的政黨、立法院和司法機構又不加制裁,更重要的,投票選這些人出來的民眾也不加唾棄,卻怪罪報導的媒體是罪魁禍首,怎能叫人服氣。
我在為這類指控辯護時總是說,大家太過高估媒體的角色了。雖然西方人抬舉媒體為「第四權」,但我們所扮演的角色不過是「看門狗」(watch dog)角色。「看門狗」的任務,是看見陌生人就大叫,一方面嚇阻陌生人進門,二方面提醒主人出來查看。至於來者是善是惡,該如何處置,那是主人的事,不是看門狗的事。
我這樣的說法,是新聞學的基本原則,吻合民主多元社會的運作機制。沒想到「橘逾淮而為枳」,凡事到了台灣都會質變,得不出大家想像中的應有結論。
台灣在不斷民主化、自由化的這十餘年進程中,許多應有的機制未發揮、應有的紀律未建立,菁英階層未能有效領導,草莽勢力四處流竄。一言以蔽之,上樑不正下樑歪,而夾在「上樑」和「下樑」之間的媒體,也沉淪為共犯結構的一環,變成了亂源之一。
這些年來,以粗暴的言語與行動利用媒體打擊敵人、煽惑群眾、獲取各種不當利益者,多數未受制裁或唾棄,反而如魚得水。而許多媒體也假藉「第四權」或「知的權利」而大行商業利益,甚至出格到完全違反媒體應有分際的地步。
其中一個顯著的沉淪現象,是八卦媒體當道,在激烈競爭中「取法乎下」。既然有人可以刊登偷來的日記,就有人可以翻拍偷攝內室隱私,更有人可以進一步用偷攝光碟做為贈品。更嚴重的,是小道媒體偷跑在先,主流媒體也隨之起舞,形成媒體界「下駟領導上駟」的反淘汰現象。這種一關闖一關,終至不可收拾的亂象,是西方主流媒體絕不屑為之的。
台灣是一個不成熟的多元社會,社會機制無法自動處理問題,主流媒體的把關責任因而比西方同業更重一些。如果我們用比西方更低的標準運行,必成社會亂源而無法自拔。台灣的媒體同業們,大家該好好反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