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世代整頓職場的方式,就是申訴你職場霸凌,」一位律師笑說。這不是貶抑,而是很可能發生的客觀事實。
七月一日即將正式上路,被稱為「反霸凌專法」的《霸凌防治專章》,自去年十二月公布後,雖然立法本意是要保護員工、杜絕職場霸凌事件,但許多律師觀察到,開始有員工利用法令挾怨報復。光是單一名律師,過去一年不一定會處理一件霸凌申訴案,現在不過幾個月,就接到六件案子得調停。
而且,這種現象至少會持續兩到三年,等到員工、公司和政府更清楚霸凌的「度」時,才會平息。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藍家偉安慰表示,霸凌沒有想像中容易成立,過去十年,告不成的案例約占七成。但永信法律事務所律師張譽尹提醒,若把黑函、濫訴都算進來,未來,「霸凌通膨」仍很可能會發生。
這讓很多平常友善待人的主管,也開始人人自危,擔心一不小心就被申訴。原本工作就夠多了,現在三不五時還得跟律師開會,聊聊或許根本不存在的霸凌,更不用說,萬一真的被判定為霸凌,罰款更是一般侮辱的十倍以上。很多人心想:乾脆少管、或不管算了!
究竟新法上路後,當主管的人該如何「好好說話」才不會觸法?
NG一》侮辱與貶低
豬頭、腦袋進水都不行
商周採訪律師、法官、人資專家,教你遠離霸凌案的三大法則。
宇恒法律事務所所長沈以軒指出,霸凌最常見的類型分兩種:一種是言行問題,一種是工作指派。
言行問題最基本、也是法官一看就會判刑的,就是侮辱,而最直接的判斷方式,就是「沒有客觀事實憑據的輕蔑形容詞。」
基本上,跟他人器官相關的評語,是絕對禁止的,比如跟大腦有關的說法,常見的是「你有帶腦嗎?」「腦袋有洞嗎?」「腦子進水嗎?」大家都接受過義務教育,知道人不可能沒有大腦,所以這些都是沒有證據的說詞,目的都在罵人笨,因此百分之百是侮辱。
另外,帶有貶抑的人物和動物,也盡量少用,比如豬頭,有些人可能認為可愛,但過去案例顯示,法官認為依照社會通念,豬有輕蔑、鄙視、愚昧和醜陋之意。
沈以軒提醒,尤其是有口頭禪的人,要特別注意,即使無意傷害別人,但像是玻璃心、草莓族、千金小姐別出來吃苦,都是指涉人經不起挫折,因此都可能被判定為霸凌。
反過來講,如果今天需要管理或指導該員工,但要避免霸凌,只要說話有客觀的事實依據,也就是合理描述工作過程和成果,屆時,就算講話不夠婉轉,也不容易被判定為霸凌。
舉例來說,看見員工的報告錯漏百出,你不能直接批評「不用心」就掉頭走人,須加上事實,例如錯字很多;以及加上改善方案,例如可以多檢查幾次。務必讓評論的話,有憑有據、有解決方案。
NG二》公然羞辱
公開讓人難堪就是霸凌
第二種言行問題較難判斷,因為涉及語氣和場所,那就是嘲諷。
舉例來說,「你不是碩士畢業嗎,這也不懂?」這不是侮辱,因為針對別人的學位進行質疑,有憑有據,因此法官在判斷時,會依照語氣和場所,看被申訴人是否霸凌。
該怎麼降低被判定為霸凌的可能性呢?
沈以軒給出兩種建議,第一是說完話後,要提供協助方向,也就是給人家台階下,不要把人晾在旁邊;第二是如果說出的話語太直接,不要讓不相關的人聽到。
例如曾有判決,前原能會主委,在華山園區辦展覽時,在一般民眾、客戶和組織內夥伴的眼前,斥責同仁,令人難堪,一旦被申訴,很難辯駁。
解決方法其實很簡單,如果你覺得問題很嚴峻,就把對方叫進辦公室,一對一好好解釋即可。
一○四人力銀行人才永續長鍾文雄補充,在群組公開指責員工,也是一樣的道理。即使批評內容本身有事實根據,依舊涉及公開羞辱,法官很可能判斷你在給別人難看,屬於霸凌。
至於工作指派,本身屬於主管的權力,法官也不想越俎代庖,所以主要判斷依據是公平性。
NG三》差別待遇
分派工作得講求公平性
藍家偉指出,台積電也曾被訴職場霸凌,一名員工認為自己申請職災後,公司不但未調整工作,反而以機密資訊保護的資安調查施壓,讓她身心俱疲。但,案子最後沒有成立,原因之一是,法院認為這種資安調查是公司的常態程序,並非針對她一人。
沈以軒解釋,主管想辯駁工作分派是否合理時,首先要解釋「沒有特別針對特定人」,其次就是提供對照版本,比如同職級的人的工作分量,法官更容易埋單。
之前就曾有一個科學園區的案子,主管批評部屬程式能力太差,遭申訴,但兩位都是電機博士,律師和法官其實很難辨別專業能力,最終是看該位申訴人的同事,在相同工作標準下,是否都適任。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主管在進行工作分派時,是出於好意,卻也可能構成霸凌。
沈以軒就曾遇過一個案例,一位女性員工在職場中認為男同事一直在看她的身材,辦公室因此人人自危。當時,申訴已在調查,但主管認為這樣下去大家無法工作,要求申訴人帶薪休假三個星期。
但,該位員工認為「我是被害者,憑什麼要我離開職場?」告主管霸凌。
帶薪休假本身是好事,但當別人都在上班,你卻被要求休假,容易讓同事有異樣眼光,最後變成孤立、排擠,法官也可能因此認為,主管在針對特定員工。
針對這種狀況,解決方法是主管要提供選項,是「維持原樣,等待調查結果」或「帶薪休假三個星期」。如此一來,不論哪一種都是同仁自己的選擇,就不涉及霸凌。
不可否認,短時間來看,當主管會變得更難,但歸根究柢,反霸凌專法要求的,其實不過是要你平心靜氣說話,且管理、指導時有憑有據。
對於缺工許久的台灣,為了留住員工,或許不少主管早就做到了。
下次當心中的火山要爆發、準備開口前,先自問:我這樣說話,是為了宣洩情緒、還是真的在管理?我為什麼覺得自己能貶抑、調侃甚至是羞辱他人?
深呼吸,停頓五秒,很多事會不一樣。霸凌和申訴,也自然會遠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