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晚間七點,台灣大哥大突然宣布購併台灣之星,再加上先前遠傳結盟亞太,等同宣告台灣電信業正式從「三大兩小」,回歸「三強鼎立」時代。

該購併案以換股方式進行,台灣大○.○四五○八股換台灣之星一股。以前者的股價與新增股數估算,此購併案價值逾二百八十億,相當於台灣大接近三年的稅後淨利。合併後,雙方用戶共近九百八十萬,居第二大,緊追中華電信的一千零六十七萬。

據了解,這起購併案,由雙方大董──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與頂新集團四兄弟的大哥魏應州親自促成,「是top down(由上而下)下來的交易。」一名熟悉此次購併案的業內人士透露,這次的交易細節都是由兩位大董親自談,而非由財務顧問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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