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法蘭克福一定要在街上吃根熱狗。不管它是煎的,煮的還是烤的。因為這是熱狗的發源地。熱狗本名應該叫Frankfurter。十九世紀傳到美國去時,可能因為它外型有點像德國臘腸狗,所以就被套上了個通俗的「熱狗」的名字。其實德國人兩千多年前,就開始吃這玩意兒了!
它跟香腸不同,因為它並不經乾燥處理。所以吃起來軟軟嫩嫩的,而且多汁。對我們這種牙口不好,又不挑食的人來說。這可是方便好吃的食物啊!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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