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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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吳英昭是目前檢察系統歷練最完整、期別最資深的官員;論檢察行政、檢察偵查,他的資歷都是檢察總長的上上之選。然而,為何連陳水扁總統的律師顧立雄、林永頌都跳出來反對吳英昭?
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市律師公會在司法舊廈舉行一場記者會,要求總統陳水扁任命檢察總長能夠再三思。會中,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還代表檢改會朗讀「慎選總長、保佑台灣」的聲明稿。
民間司改會林永頌律師用台語「這款人」來稱呼新出爐的檢察總長吳英昭,指稱他在擔任台南、新竹地檢署檢察長期間,甚至在擔任台灣高檢署檢察長任內,操守都曾經被人懷疑過。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顧立雄更是挑明了說,「反對有操守疑慮的人出任檢察總長!」檢改會召集人陳鋕銘檢察官發出的聲明稿中,更直指「升遷靠關係,辦案聽上級」。
就在同一時間,約在五百公尺之遙的最高檢察署三樓辦公室內,主任檢察官吳英昭手中拿著電視遙控器,他來回選播電視頻道,查看由司改會召開的這場記者會是否有現場連線。待確定沒有連線播出後,他終於放下手中的遙控器。
一個小時之後,檢改會副召集人、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楊大智透過檢改會網站發聲,指出檢察總長人事案所代表的象徵意義,是檢察舊文化一旦再次興盛,將使建立檢察新文化的努力付諸流水。
資歷完備難敵「三大罪狀」
吳英昭自認無辜!
這天上午,關心他們「頭兒」是誰的全國八百位檢察官、關切新總長是否有改革魄力的民間司改會等司法朝野界,心頭都懸惦著一項重要人事案:「檢察總長就是吳英昭了嗎?」有媒體採訪新聞時,甚至還有檢察官不答正題,反而追問記者:「吳英昭接總長,確定了嗎?」一整個上午,檢察系統就瀰漫著一股四處打聽的氣氛。
這天下午,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向《商業周刊》親口證實,「確定就是吳英昭!」總統府官員並指出,這段期間陳總統並沒有召見其他人選。也就是說,吳英昭自始至終就是陳水扁心目中擔任檢察總長的唯一人選。
傍晚,得知人事案已經拍板定案後,檢改會發言人陳瑞仁深嘆了一口氣,意興闌珊的不想再多說,駕車直奔中部老家。
放眼台灣檢察系統,論司法倫理、看資歷完整性,吳英昭可以說是接掌檢察總長的不二人選。目前檢察系統最資深的司法官第七期官員僅有三人,其中,唯有吳英昭擔任過一、二審檢察長。況且,吳英昭還有個傲人紀錄,就是他曾經擔任過法務部檢察司、政風司的首長。因此,不論是檢察行政、檢察偵查系統,吳英昭的歷練完整,都是檢察總長的上上之選。既然如此,為何司法朝野對吳英昭會有如此強烈意見?
為什麼會是吳英昭?這個疑問,潛藏在關心檢察總長人事案的每一個人的心頭上。就連吳英昭自己也感訝異,他說,「我以為我要在最高檢察署等退休了。」言談間,他舉起右手做發誓狀,強調沒有去爭取這個位置。陳總統為什麼獨對他青睞?吳英昭說,「我真的不知道!」民間司法三大團體又為什麼會反他?吳英昭則是兩手一攤的說,「我怎麼會知道?」
吳英昭自認遭到抵制很無辜,不過,民間司法團體倒是指述的很具體。綜觀檢改會、民間司改會、台北市律師公會在檢察總長任命過程 把吳英昭「起訴」的指述,主要有三大「罪狀」:操守問題、不當干預檢察官辦案,以及借外力搞關係。
「塢梭案」被傳干預辦案
吳英昭成扁恩人?
平心而論,民間司法團體反對吳英昭的指述很空泛,並沒有針對吳英昭為何不適任,做出具體且個案化的指控。不過,在檢察系統內部,反對吳英昭出任檢察總長的聲浪,倒是直指吳英昭在兩個司法個案中的角色,讓基層檢察官無法苟同。這兩案是曾經轟動社會一時的「塢梭公車採購案」,以及「台鳳炒股案」。
民國八十五年,台北市公車處要標購兩百三十四輛的公車,金額高達十億元。七月二十四日,當時的台北市議員林瑞圖在議會中發出驚人之語,指稱台北市長陳水扁知法玩法,把公車租借給投標廠商之一的塢梭公司,而塢梭公司租車的目的,竟是要拆解「大宇」廠牌的公車,來取得冷凍能力證明。在陳水扁最後裁示下,塢梭公司順利租得公車。
當時林瑞圖是民進黨籍議員,他公然指控同黨市長不法,立即引來在野議員的聲援,由於陳水扁拒不到議會接受質詢此事,八十六年一月,市議會因此把陳水扁移送法辦。陳水扁因此成為直轄市長被議會移送法辦的第一人。
吳英昭是當時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四個月後,陳水扁獲得不起訴處分。檢察系統內傳出,在此案中吳英昭干預檢察官辦案,承辦的主任檢察官也聽命上級,吳英昭因此成為陳水扁官司上的「恩人」。
對於此說,吳英昭相當錯愕,他左思右想後說:「我根本不記得有這個案子。」他嚴詞否認曾在陳水扁的官司上,給予任何協助。
在「塢梭案」中,檢察系統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明吳英昭曾「暗助」陳水扁。不過,與「塢梭案」有關的檢察官員在後續中出事,則是檢改會對吳英昭群起而攻的關鍵。因為,吳英昭和偵辦此案的陳姓主任檢察官,後來在「台鳳炒股案」中都被調查。
「台鳳案」與檢改會結下樑子
吳英昭遭陳定南調職!
「台鳳炒股案」是司法體系一樁重大違紀的醜聞。因為,這個案子讓司法體系裡的審判、檢察兩大系統俱受重創。
根據台北地檢署於八十九年二月二日起訴的內容記載,「台鳳集團」董事長黃宗宏等二十一人,從八十六年九月起就共同炒作台鳳股票,股價從八十六年底每股約六十餘元A飆漲到八十七年七月八日的兩百五十七元價格。
在這件炒股案中,有一件案外案發生於八十七年七月二日,當時有多達十多名的法官、檢察官和黃宗宏的妻子陳美秀共同吃飯,席間陳美秀向赴宴的司法官鼓吹買賣台鳳股票。這頓「鳳梨宴」涉及內線交易,全案引爆後,在司法界引起軒然大波,司法院、監察院、法務部先後調查。被調查的對象,涵蓋法務部政風司、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台北地檢署及台灣高檢署的檢察官、台灣高等法院的法官及庭長。
特別的是,當時的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吳英昭,以及偵辦「塢梭案」、後來調升台灣高檢署的陳姓檢察官也被列入調查。在最高檢察署追查下,雖然最後查出吳英昭沒有炒股、沒有共赴「鳳梨宴」,但是,台灣高檢署有三名檢察官被查出吃鳳梨宴,其中兩人有買台鳳股票、一人還與邀宴的陳李玉惠夫妻有金錢往來。
這件司法風紀案中,台灣高檢署檢察長被調查,已是創下檢察系統紀錄;還有多名高檢署檢察官被查出不當赴宴、買股票,讓檢改會忍無可忍,「這個事件,是檢察體系的奇恥大辱,」即因如此,檢改會要求吳英昭向國人及全體檢察官道歉,在未獲回應下,吳英昭因此被檢改會點名迄今。
吳英昭與檢改會結下的樑子,在不到半年後,終於發酵。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台灣政權輪替,陳定南出掌法務部長,檢改會認為是檢察改革的重要契機,因此與陳定南互動密切,也多少影響陳定南的人事首長布局,雖然陳水扁總統最後沒有採納檢改會對於檢察總長的人事建議(詳見附表),但是,陳定南在就任後的第一波檢察首長人事大調動中,當時被調動的最高檢察首長,就是吳英昭。
檢察總長是特任官,任命屬於總統的法定職權;但因檢察總長是法務部長的「軍令」首長,因此,法務部長對檢察總長人選有建議權。四年前,陳定南撤了吳英昭的職,可以想見,陳定南對於檢察總長的建議人選,再怎麼挑也挑不上吳英昭。既是如此,陳水扁總統挑了吳英昭,豈不是讓陳定南難堪?陳定南拒絕本刊就檢察總長人事案接受採訪,只透過機要人員表示:「尊重總統決定」。
吳英昭曾是陳水扁的官司「恩人」未必是真,但這回陳水扁選了吳英昭當了檢察總長是實。這項已經拍板的人事案,可預見未來在政壇、檢察系統會激起不得不令人矚目的火花,因為,不論是對陳定南、對吳英昭、或是陳水扁,都已產生戲劇張力。
首先,對陳定南來說,檢察總長是經常性的要和法務部長共赴立法院接受質詢,在國會叢林中,陳定南與吳英昭能否攜手與在野黨「打仗」?一旦兩人磨合有問題,在部長的老闆是行政院長、總長的後台是總統的政治基礎上,屆時該走人的是部長,還是總長?這考驗著有「酷吏」性格的陳定南。
其次,對吳英昭來說,在外有民間司法改革團體共同反對,內有檢察系統對他敬謝不敏的內外夾擊下,未來吳英昭這個總長的位置,恐怕是坐得戰戰兢兢。他如何與四年前曾經拔掉他二審檢察長職務的陳定南共事?在多達有三百多位檢察官是檢改會成員下,他能否指揮得動基層檢察官?這有賴吳英昭的智慧。
再者,對陳水扁來說,吳英昭的任命案引發部分司法朝野的反彈,恐怕是陳水扁始料未及。在檢改會發出「這麼多人可以選,為何偏偏選他?」的強烈質疑中,陳水扁能不給個說法嗎?況且,「塢梭案」在檢察系統隱隱傳述著陳水扁與吳英昭有瓜田李下之嫌,陳水扁如果悶不吭聲,將考驗著外界的聯想力會如何延伸。
在這次反吳英昭的民間司法團體代表中,最受注目的是顧立雄及林永頌兩名律師,因為他正是這次總統大選選舉無效案中,身為陳水扁律師團的核心成員,連阿扁的律師都跳出來反對陳水扁的總長人事案,更讓事件發展備受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