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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說每換一次總統就得換6000個職務,有根據嗎?行政專家算給你看
1.柯文哲在2022年底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專訪時,拋出重建台灣文官制度的主張,他認為「每次換總統就得換6000個職務」是共犯結構。
2.每次換總統就得換6000個職務,是真的嗎?分析台灣政府機關「不須經過國家考試」可進用的人員,分別有「政務人員」和「機要人員」。
3.依據《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及銓敘部2022年統計年報資料,在文官體系內、總統可直接影響的職位僅有436人。
那天台北的一輪面授課程要結束時,有同學來問問題。
「老師,柯文哲說總統有6000個文官的位子可以酬庸(隨總統政治進退),這是真的嗎?」
我聽到的當下,下巴都要掉到地板了,中華民國台灣的制度,什麼時候有這麼多「文官」位子交由總統決定?
為什麼政府官員要隨總統進退?
職位酬庸(人員隨政治首長進退),習慣以分贓(spoils)和贍徇(patronage)來說明。以民主國家歷史的演變脈絡,一開始為了鞏固治理者聲望、表彰社會領袖,會使用贍徇的方式進用政府官員。而隨著政黨政治發展,政黨經競選勝利取得執政機會,在政務職位也會採用分贓的方式。即使是內閣制有兩黨以上聯合執政,亦少不了「分配職位」的結果。
用繁體中文來看,「分贓」感覺很髒,可是,所謂的分贓或贍徇,皆為民主治理系統中少不了的環節。
總統的人事任命權有多大?
究竟,台灣現在有多少位置可以作為職位酬庸使用呢?
首先,在文官系統中,能以政治性任命的職位,也就代表是「不須經過國家考試」可進用的人員,分別有「政務人員」和「機要人員」。我們不妨先看一下相關規定。
一、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2條第1項:
本條例適用範圍,指下列有給之人員:
- 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
- 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
- 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
- 前三款以外之特任、特派人員。
- 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取除掉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民選首長任命),也就是五院以下的中央部會,各部會的首長、政務次長、特任大使、以及各種「特任」的官員,依據銓敘部2022年統計年報資料,也才「226」人。
二、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第3條規定:
- 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 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過十八人及十人。
- 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訂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也就是說,總統府最多有18個機要、行政院院本部10個,中央各部會(中央二級)都各有5個,中央三級機關最多2個。
再依據2022年銓敘部統計年報的資料,機要人員人數「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總共是858人,中央政府210人、地方政府648人,而總統只能影響中央政府210個機要人員的人事任命。
來,這是數學,226個政務人員,加上210個機要人員,總共是436人。喊6000人到底怎麼來的?剩近5500人的額度,麻煩喊的人負起責任算出來。
公營事業人員是公營事業人員,不是「文官」。公營事業人員不需要經過「國家考試」,他的權利義務責任都和文官有別,不能混為一談。如果你要算,那麻煩還是把數字算出來,到底有多少?
公設財團法人或轉投資機構更不用說,他們跟文官的距離更遙遠。聘僱用人員是以行政契約關係進用,沒有常任文官的制度保障,而且進用時也必須參照公務人員陞遷法公開徵選,那不叫政治任命與酬庸。
我常說,參加國家考試的考生,未來要擔任「真實世界」的事實守護者,平常萬萬不可看媒體學制度,更不可以伴隨政治言語起舞學制度。越是混亂的政治環境,越是需要清醒的公務同仁,否則國家行政事務將無以為繼。
作者簡介
何昀峯,現為公職補習班人事行政及廉政類科講師,曾任企業經理人、地方政府人事主管,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理事長。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碩士、高考三級人事行政及格。
*本文獲「何昀峯」授權轉載,原文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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