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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8歲可結婚、租房、簽契約,不必法定代理人同意!行政院今將拍板

滿18歲可結婚、租房、簽契約,不必法定代理人同意!行政院今將拍板
行政院院會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討論把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 (攝影者:許世穎)
撰文者:中央社
中央社 2020/08/13
摘要

1.行政院院會今(13)日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把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同時也將男女結婚年齡下調為18歲。

2.如果通過,此修正草案將最快在2023年元旦上路,屆時男女18歲成年後即可結婚,不必年滿18歲、想結婚還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法務部七月中已將《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將成年年齡從現行20歲降低到18歲,修正通過後,未來年滿18歲便可獨立辦手機、租屋、簽契約、開戶、辦信用卡、貸款、申辦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或擔任公司發起人或董事。另外,行政院今天也將討論草案,如果通過,男女18歲成年後即可結婚,不必年滿18歲、想結婚還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行政院會今天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的的20歲下修至18歲,且基於男女平等,男女訂婚年齡皆為17歲,結婚年齡也都調整為18歲。

滿18歲可自主結婚 最快2023上路

行政院院會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至18歲法案。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晚間表示,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從20歲調降至18歲;基於男女平等,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15歲,調整為男女訂婚年齡皆為17歲,另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調整為男女結婚年齡皆為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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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怡銘表示,民法修正案將在立法院完成修法滿2年後第一個元旦施行,目前暫定為民國112年1月1日,其他配套措施也請各主管機關配合立院審議進度,及早因應和準備。

丁怡銘表示,至於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後,民眾原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行政處分、法院裁判、契約得享有至20歲或成年的權利或利益,像是撫卹金、遺屬年金、補助款、救助款、夫妻離婚後所約定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等,在新法施行後,其於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的既有權益,修正也明文保障持續享有至20歲。

責任編輯:謝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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