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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部「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上路,只要是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的15至29歲新鮮人,若能在9月30日前就職,並就業滿三個月,可領到2萬元補助,若連續受僱滿半年者,則可再領1萬元,最高可領3萬元補助。
2.對此,勞團批評這僅是消化預算,實務面來看,男性畢業生還有兵役問題要先解決,會變向增加領取的難度,也難以改善整個青年就業的結構。
3.若青年工作未滿三個月或半年前遭到非自願離職,只要在離職退保後60天內再度上工,並知會勞動部地方分署,仍可以原條件領取補助。
勞動部「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昨正式上路,只要是今年(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的15至29歲青年,持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三個月,便可獲得兩萬元的就業獎勵金;滿六個月,再加發一萬元。等於畢業生進入職場,上班滿六個月便可加薪三萬元,預估逾11萬名的社會新鮮人受惠。
勞團批評,此政策只是「消化預算」,無助於改善青年就業結構。許多應屆畢業生也不領情,認為疫後求職難,有人投了上百封履歷表,多數已讀不回,要在三個月內找到工作不易,獎勵金解決不了求職難的問題,何況政府還限期;也有學生質疑,應屆畢業生定義不明,男生有兵役問題,都會讓獎勵金無福消受。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陳世昌表示,為鼓勵應屆畢業生不因疫情卻步職場,因此推出「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鼓勵初次求職的社會新鮮人。此一計畫預算為24億元,但不管畢業青年有多少,只要穩定就業,都可以拿到獎金,不受預算規模影響。
勞動部表示,應屆畢業青年於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連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兩萬元就業獎勵金;如持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再加發一萬元,合計最高發給三萬元。
另外,考量青年於畢業前可能已陸續開始尋職就業,並參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日期,將1月15日至6月15日期間就業且持續受雇中(自6月15日起算受雇期間)的青年,也納為適用對象。
不過此一計畫排除包括未在今年9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青年、自營工作者、打工族、公職,以及參加青年職得好評、青年就業儲蓄方案的青年。
今年應屆畢業生預估28萬人,扣掉升學、服役、公職等,約19萬名投入職場。陳世昌指出,根據往年就業流向推估,扣除打工族,約有11萬人會在畢業三個月內找到工作,可享有此項獎勵金。
此外,勞動部另推動「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及推介至特定製造業或照顧服務業工作,於同一雇主連續就業達30日,每月發給5千元至7千元的就業獎勵,最長發給18個月,最高發給10萬8千元。若加上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應屆畢業生最高可拿到13萬8千元的就業獎勵。
勞動部指出,應屆畢業青年可先到台灣就業通網站登錄參加「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在連續受雇於同一雇主的三個月內,備妥身分證、畢業證書、工作證明文件、帳戶等資料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就業獎勵金會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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