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出席結婚典禮時的禮服,搭飛機去致歉!?
「遲早都要處理的事情,就立刻處理掉。」我們前面已經提過,地位越上面的人,越明白就算只是要交給別人的小東西「越快做好價值越高」。而發生問題時又更是如此了。
出錯了,客戶打電話來飆人的話,你第一個採取的行動是什麼?「調查出錯的來龍去脈,並準備給對方的報告。」「先向上司匯報,等待上頭指示。」不同狀況下,這兩種都不能算錯。可是在跟上司匯報並等待指示下來的這一段時間,「道歉」這項行動就已經錯過了時機,這可不是我們樂見的。這樣一來,之後要挽回對方的信賴可得費上不少功夫。
我認為重要的是,「弄清楚自己的職權範圍內能做哪些事情,快速且果斷採取行動。」在仔細思考「該怎麼彌補」之前,先攔下搭計程車趕去見客戶,好好地道歉。我自己也好幾次因為有做這種「快速危機處理」,很快地就和客戶恢復信賴關係。
我還是菜鳥時發生過一件事。我把客戶公司的董事長惹得火冒三丈,因為我把錯誤的規約資訊告訴求職方,而求人方知道了這件事。「搞什麼鬼啊!?」公司接到對方的電話時,我恰好在參加朋友的婚禮,而且地點還在北海道。
一接到聯絡,我馬上變更當晚住在北海道的計畫,衝去機場。在便利商店買好信紙跟信封,等飛機的期間寫好道歉信,搭上能最快趕回東京的班機。接到聯絡的幾個小時後,我就抵達了客戶的公司。對方看到我的服裝嚇了一跳,因為我還穿著參加婚禮時的禮服。董事長看到我為了道歉,從北海道「飛」回來向他深深低頭,就沒有再罵人了。後來我回到公司,正式商討該如何處理,並在花時間誠摯地應對之下,之後和那位客戶也一直維持良好的關係。
該如何以行動來表示「對不起」的心意?我認為之所以心裡想道歉,行動卻總是晚了一步,是因為大家已經把「道歉」跟「在公司內討論好該如何應對後再跟客戶報告」綁在一起了。明顯錯在自己的情況下,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道歉再協商後續的處理事宜。處理事宜之後再談也行,但事情發生當下,我們是可以馬上道歉的。這就是越快越有價值的道理。如果對方接受了你的道歉,也有助於之後修復信賴關係。
道歉的同時,能否一併提出幾個具體的後續處理方案
但也有可能碰到對方人身在遠方,或是對方有事在身排不開,無法立即上門道歉的情況。這種時候,打電話以及寫信的表達方式就很關鍵。
我在不久之前,才犯下了一件大錯。就是到A公司與B公司演講活動撞期了。我在臉書上公布在A公司演講的活動消息時,B社的負責人看到後發現「跟我們公司預約的日期一樣」,於是聯絡我,我才發現自己在行程調整上出了差錯。那時離活動只剩下2個禮拜了。我看見對方告知我撞期的郵件時,是在清晨4點。我整個人嚇得臉色發白。我必須決定取消其中一方的活動,可是這個時間又不能馬上打電話,所以就先寫信給B公司,誠摯地向他們道歉,同時詢問他們能否更改活動日期。
信的開頭先道歉,然後告訴對方「這全是我的責任」,我沒有任何辯解的餘地,接著開始說明出錯的原委。除此之外,我也在信中寫到「場地取消的違約金由我來承擔」、「申請參加的聽眾由我負責寫電子郵件或書信表達歉意,或是依情況親自登門道歉」,像這樣盡可能寫出具體的後續處理方案。
最後承蒙B公司願意配合,將活動改期舉行。之後和B公司的負責人談話時,對方跟我說:「看到森本小姐寫的信,想氣也氣不起來了。所有相關人員都覺得:『既然都這麼有誠意了,就不要太計較了。』」在發現問題的當下,我二話不說優先應對B公司的負責人。雖然沒辦法馬上趕過去當面道歉,但即使是一封信,也讓對方清楚感受到我打從心底感到抱歉,因而多少挽救了一點事態。
犯錯的時候,人會慌張、會焦慮。但我認為就是這種時候,費盡唇舌清楚說明出差錯的原委更顯得重要。可能會有人覺得「感覺像在找藉口,真難看」,但我想對方照理說也會想了解「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才對。你究竟是想推卸責任、強詞奪理「找藉口」,還是「打從心裡感到抱歉」,對方一定都看得出來,所以最好老實承擔責任,並告知對方正確的「狀況」,解釋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而且你要盡最大的誠意,好好地道歉。甚至可以說「一開始的行動」,就決定了一個人未來的「器量」。
責任編輯:易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