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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126萬名股東們應給中鋼的氣候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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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126萬名股東們應給中鋼的氣候測驗

投書》126萬名股東們應給中鋼的氣候測驗
據環保署統計,中鋼是碳排放大戶,它輸歐出口額雖少,但7成產品銷給國內業者加工再轉出口。歐盟2023年碳關稅上路,可能波及下游廠商。 (攝影者:程思迪)
撰文者:林怡均、趙家緯、方鈺宜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商周ESG 2024/06/17

中鋼公司將於6月19日舉辦股東會,而中鋼與中龍合計排碳量達到2864萬公噸,佔我國工業部門排放量的22.7%,是僅次於台塑集團的第二大企業集團排放源。因此,若減碳成效不彰,不僅將面臨碳費徵收帶來的營運成本增加、股東獲利下降的風險,也將拖累我國2050淨零目標的達成。


隨著淨零碳排成為各國的法規政策、各大國際組織的倡議目標,以及下游客戶的要求時,各大鋼鐵生產商近年也開始大舉投資、研發關鍵的低碳化製程,這當中又以歐洲企業最為積極。

例如:全球第二大的鋼鐵生產商,安賽樂米塔爾(ArcelorMittal)、瑞典SSAB、德國Thyssenkrupp及 Salzgitter早已就低碳製程(H2-DRI-EAF)進行研發投資,有望在2030年前正式生產低碳/近零碳鋼鐵。南韓的浦項鋼鐵(POSCO) 也在澳洲、阿曼等地與相關業者展開合作計畫,包含綠氫及熱鐵磚(HBI)的生產,以加速企業自身的減碳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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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業的下游客戶,如:汽車製造商Volvo、福特及通用汽車、貨車製造業者Scania、能源業者沃旭(Orsted)、伊比德羅拉(Iberdrola),乃至於先進國家、州政府的公共建設採購部門,近年也均以「預購承諾」表態願以較高的價格購買低碳、近零碳鋼鐵。

在去年的COP28上,世界貿易組織WTO亦協同40多個組織(包含已開發與發展中國家的鋼鐵生產商、國際能源總署、ISO等國際組織),發布了《鋼鐵標準原則》 ,表示後續將與各大國際組織強化研究合作,完善鋼鐵標準、推動淨零轉型並降低貿易衝突。

上述趨勢併同2026年將正式實施的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俗稱碳關稅),更顯示鋼鐵業淨零轉型的速度已成為其核心競爭力。

目前中鋼的產品約有45%(中龍約30%)外銷到國際市場,外銷對象包含東南亞、歐洲、日本等地,競爭對手來自全球各地。若中鋼淨零轉型的速度趕不上同業,恐將面臨碳關稅成本、客戶訂單轉移、商譽受損等風險。因此中鋼的氣候績效,應是126萬名股東們應關切的重大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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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僅是氣候中等生

依據由亞洲投資人氣候變遷聯盟(AIGCC)、Ceres、投資人氣候變遷聯盟(IGCC)、氣候變遷機構投資人團體(IIGCC),以及責任投資原則(PRI)等組織所建立的氣候行動100+ (Climate Action 100+, CA 100+)所提出的評估,若比較中鋼與其他四家鋼鐵同業(日本製鐵Nippon Steel、韓國浦項鋼鐵POSCO、瑞典SSAB、德國蒂森克虜伯Thyssenkrupp),以SSAB的整體表現最佳,它也是少數通過科學基礎減量目標(近期目標)的鋼鐵企業;其餘四家業者在各項指標的表現上各有優劣。

至於在「一致性評估」上,知名智庫落磯山研究院RMI分析,僅瑞典SSAB與《巴黎協定》目標(IEA的 1.5°C情目標)相對保持一致。

中鋼在短期(2026年以前)減排目標的揭露表現優於其他三家鋼鐵業者(德國Thyssenkrupp、日本製鐵Nippon Steel,及韓國浦項鋼鐵POSCO),在「中期(2027至2035年)減排目標」、「去碳化策略」與「氣候治理」等指標的資料揭露上則是與其他業者表現相當,皆為部分合格

但在「資本配置」、「氣候政策參與」與「公正轉型」三個面向上,被評為揭露不足,除此之外,RMI的情境分析結果也顯示:中鋼的氣候行動(產品碳密集度)與《巴黎協定》1.5°C目標並不一致。

氣候行動100+對五家鋼鐵業的評估結果
(來源:Climate Action 100+ (2023b), Worldsteel(2023a), CompaniesMarketcap)

綜觀氣候行動100+以及其他國際氣候績效評比針對中鋼的分析,可見中鋼現行氣候績效有以下三大不足:

  1. 減量目標與達到巴黎協定目標所需的減碳水準不一致(包含了短中長期的企業絕對排放量及產品碳密集度減量目標),且當前的鋼鐵碳密集度高於同業。

  2. 氣候轉型計畫(包含公正轉型)的資料透明度不足,在碳密集型資產的淘汰規劃、未來的低碳投資計畫(包含創新低碳技術的研發及相關設備的支出)上未有具體承諾。

  3. 氣候政策的公共參與度不足。雖然中鋼已和供應商、客戶以及不同產業的利害關係人展開合作,共創減碳效益,但對於國家政策、所屬的產業公協會中未有明確的承諾/立場聲明支持積極的氣候政策。

迷信CCS 增加轉型風險

根據中鋼與中龍2023年出版的永續報告書,兩家公司的中長期減碳路徑均選擇保留高爐,並且將碳捕捉封存(CCUS)作為主要的減排策略之一,此外,中鋼也正在嘗試將將部分氫氣注入高爐,以取代部分的化石燃料使用,此僅需要對高爐進行較小的改造,預計可帶來20%左右的減排量。然而,此類技術的減排潛力已受到國際倡議組織如SteelWatch、Transition Asia等組織的質疑,原因在於,高爐搭配CCUS或注入氫氣的減碳效果,可能不如其他正在發展中的各類低碳技術(如:H2-DRI-EAF/NG-DRI-EAF-CCS),且高爐搭配CCS達成商業化成熟的時間點也仍有不確定性。

而依據國際智庫Agora Industry、德國伍珀塔爾研究所(Wuppertal Institute)與瑞典隆德大學2024年4月合作出版的報告《全球鋼鐵低碳轉型技術(Low-carbon technologies for the global steel transformation)》,也指出鋼鐵業若要以碳捕捉封存(CCUS)為減碳選項,將有下列四大挑戰:

  1. 未知的商業化時程— 高爐搭配CCS的技術成熟的時間點雖預估在2030-2035年,但相較於氫能煉鋼技術,業界近年對高爐搭配CCS的開發專案投入甚少,因此該技術能否如期達到商業化階段尚有疑慮。

  2. 相較於其他低碳技術,高爐搭配CCS需要更多的能源使用,每噸粗鋼生產大約需要23GJ,為氫能煉鋼製程的兩倍。

  3. 相較傳統的高爐製程,搭配CCS僅減量65-73%,是所有低碳鋼鐵製程中減碳潛力最低的,恐難以達到85%以上的深度減碳需求。

  4. 雖然在沒有碳定價的情況下,高爐搭配CCS的每噸鋼鐵生產成本會比氫能煉鋼為低。但隨著碳定價政策的導入且碳價未來可能持續攀升,到2050年,高爐搭配CCS可能不利於和其他低碳技術競爭。

整體而言,中鋼與中龍實應將其他更多可能的低碳技術納入評估,同時再次考量高爐搭配CCUS作為中長期減碳技術選項的可行性及風險。

尤其是公司在進行高爐及其相關製程設備(如:煉焦爐、燒結廠、熱風爐等)的汰舊更新時,應同時評估、協調低碳創新技術的導入時機點,切莫因為此類再投資的計畫延長高爐壽命,結果錯失了轉型至低碳製程的最佳時機點。

根據中鋼2023年的年報,中鋼與中龍公司近年已投資煉焦爐的汰舊換新、更新燒結廠與高爐內襯碳磚等工程,中龍的壹號高爐更預計在2025年停爐並進行更新。然而此類投資方案往往對高爐製程的減碳貢獻相當有限,且可能導致未來十餘年的高排放量。若未來國內碳費上升、氣候法規政策漸趨嚴格,甚至有可能讓自己陷入長期的碳鎖定效應或資產擱淺的風險,最終無法實現2050淨零。

股東行動督促中鋼落實淨零轉型

針對上述中鋼現行淨零規劃的不足,股東亦可採取行動。如英國最大的資產管理公司「法通投資管理」(Legal & General Investment Management,LGIM)便於今年度的日本製鐵股東會上,針對該公司減碳目標不夠積極、未揭露氣候政策立場等缺失,於股東會上正式提出議案,要求於章程中明載氣候轉型計畫。

若就中鋼十大股東進行分析,則可見至少有國泰、富邦、中華郵政、勞退基金等五個股東,均針對投資對象的減碳作為提出確切議合的承諾。

而國泰與富邦同為CA100+成員,更應正視中鋼於CA100+評比上不足之處,藉由股東會以及後續議合會議,督促中鋼改善。而經濟部身為最大股東,且為氣候法規範下的製造部門減量事項法定主管機關,更該確保佔該部門排放量五分之一的中鋼集團減碳承諾跟資本投資,與階段性管制目標以及淨零路徑相符。

中鋼十大股東氣候承諾
(圖表製作者:作者整理自中鋼年報、國泰金控TCFD報告、富邦金控TCFD報告、中華郵政永續報告書、勞動基金運用局盡職治理報告)

在此呼籲中鋼股東們,特別是前十大持股人,應於本年度股東會以及後續議合會議上,提出下列三大要求:

  1. 應充分揭露氣候風險:中鋼雖在年報中說明其有針對氣候風險進行評估,唯在年報以及永續報告書中,均未揭露碳費課徵後對該公司之影響,亦未就淨零路徑下,2035年時淨零鋼鐵製程便須占全球產量27%之趨勢,分析對其財務衝擊。故應要求中鋼完整揭露氣候風險評估(TCFD)報告,向投資方說明其對於各類氣候風險的因應策略。

  2. 應於2025年提出氣候轉型計畫:臺灣將於2026/2027年施行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要求企業須提出氣候轉型計畫。中鋼作為臺灣股東數量最多的企業,更應提早於2025年提出。除作為其他企業之表率,更重要的是,在多個高爐已進入大修與汰換週期下,更需要氣候轉型計畫引領投資決策。藉由符合淨零路徑的中期目標設定、避免仰賴CCS的減量策略規劃以及可靠的未來投資計畫,降低股東投資風險。

  3. 積極社會對話,實踐公正轉型:中鋼員工以及勞退基金均為中鋼前十大股東,因此除了關切中鋼是否可落實淨零目標外,更應就其如何落實「公正轉型」原則,要求中鋼與工會進行對話,評估各項減碳策略對勞工就業與職安之影響,並研擬因應策略。


註:本文節錄自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出版之《2024 中鋼氣候績效評估》

責任編輯:管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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