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 產業動態
謊報杜英達被恐嚇、售全家股票後倒戈⋯泰山列4事證「依法解任」獨董陳敏薰
泰山企業發布重訊,獨立董事陳敏薰執行職務違反獨立性,依法當然解任。
(來源: CC-BY-SA-4.0,WikimediaCommons,來源:https://reurl.cc/0EAYll)
摘要
1.泰山企業發布重訊,獨立董事陳敏薰執行職務違反獨立性,依法當然解任。
2.違法相關情勢包含出售全家股票出爾反爾、謊報獨立董事杜英達遭恐嚇、率警闖入審計委員會會場帶走杜英達等。
3.泰山出具2份法律意見書,皆評估陳敏薰所作所為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2項規定。
泰山企業晚間發布重訊,獨立董事陳敏薰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2項規定,獨立董事在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因此泰山依法當然解任陳敏薰獨立董事。
泰山表示,陳敏薰執行獨立董事職務違反獨立性情事,包括去年12月2日出售全家股票出爾反爾、今年4月20日審計委員會與董事劉偉龍共同謊報獨立董事杜英達遭恐嚇,率警闖入審計委員會會場,帶走杜英達並聲稱不爽開審計委員會等,違反執行獨立董事職務獨立性及未盡董事忠實義務;中斷審計委員會,致使本將接續開議的董事會無法進行。
此外,泰山認為,陳敏薰5月5日、5月6日連續兩天宛若龍邦公司聘用的人員,大動作代表龍邦公司召開記者會,不實指摘泰山公司的不是,惡意詆毀經營團隊與董事,嚴重失去獨立董事獨立性。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泰山表示,就相關情事與事證,委請外部專業律師,出具2份法律意見書,依2件法律意見書評估結果,皆認陳敏薰所作所為,確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2項規定,泰山公司依法當然解任陳敏薰獨立董事。
責任編輯:劉怡廷
中央社
希望透過更好的報導與文章品質,讓台灣社會向上提昇。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留言討論
廣告
廣告
熱門快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