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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金融被視為彌合新興市場資金缺口的重要工具,然而十多年來卻始終難以真正進入主流。問題不在於缺乏創新的金融工具,而在於制度與法規的滯後,使得混合金融始終停留在利基角色。本文導讀三份最新國際報告,說明透明度、標準化與治理改革為何是混合金融能否從「承諾」走向「表現」的核心。

當世界邁向 2030 永續發展目標(SDGs),最急迫的挑戰是資金缺口。根據 OECD 與世界銀行的估算,新興市場與發展中經濟體每年仍需額外數兆美元,才能在氣候行動、能源轉型與社會基礎建設上達標。然而,公共財源有限,再加上債務壓力日益加重,官方發展援助不可能無限制擴張。

在這樣的背景下,混合金融被寄予厚望。它透過公共或慈善資金的優惠性投入,撬動私人資本流入原本風險過高的領域。然而,十多年來的經驗顯示,其實際催化效果有限,難以形成規模化。癥結並非來自市場本身,而是制度與法規的不足。缺乏透明的資訊揭露、統一的標準以及跨國協調的規則,使得混合金融始終停留在零散的實驗。

因此,理解政策與法規如何影響混合金融,便成為判斷其未來潛力的關鍵。以下將分別分析 Columbia CCSI、OECD 與 UNDP 在 2025 年的最新報告,並綜合比較它們的觀點,進一步提出未來改革方向。

一、CCSI:制度性缺陷與改革倡議

Columbia Center on Sustainable Investment 的報告直接點出,混合金融之所以無法發揮更大作用,核心問題在於制度設計上的缺陷。其一是結構過度複雜。由於缺乏標準化,每一個案都需要高昂的設計與談判成本,無法複製與擴展。其二是透明度不足。公共補貼的使用缺乏揭露,外部難以判斷是否真正具備催化效果。其三是流動性不足。缺乏退出機制與二級市場,使得長期資金如養老金與保險資金難以進場。最後,補貼經常錯置,許多公共資金被投入到原本就具吸引力的專案,而非真正需要支持的高風險領域。

面對這些挑戰,CCSI 認為唯一的解決之道是制度重置。它提出五大改革方向:

  • 建立集中資料庫與強制性的透明揭露;
  • 推動產品設計與報告的國際標準化;
  • 放寬監管,讓長期機構資金能在合規前提下投入;
  • 制定補貼正當性的檢驗機制,確保公共資金使用合理;
  • 並建立跨國監理協調機制,確保治理結構具備問責性。

CCSI 的訊息很直接:沒有制度重置,混合金融將無法擺脫邊緣化。

二、OECD:規則統一與制度協調

OECD 的分析與 CCSI 相呼應,但更強調制度與衡量上的不足。該機構指出,雖然混合金融在新興市場的應用逐漸增多,但規模依舊有限,主要因為缺乏統一的規則與標準,導致投資零散,難以形成深度市場。

OECD 認為現有的金融工具,如擔保、保險、結構型基金、證券化以及綠色與永續債券,已展現了吸引私人資金的潛力。但這些工具缺乏一致的法規設計與監管指引,使投資人難以比較,降低了投資效率。要擴大應用,政策上必須推動標準化的產品結構與報告框架,以降低交易成本並提高信任度。

此外,OECD 特別強調國家平台的作用。這些平台能整合捐助國、開發金融機構、私人部門與民間社會,並將資金對齊國家發展優先事項。例如南非、印尼與越南的能源轉型夥伴關係,展示了多方協調的潛力。然而,若缺乏法規制度的支持,這些平台難以持續,更難以推廣到其他國家。

OECD 也指出,動員私人資金的合法性必須建立在發展影響之上,而不是僅看資金規模。影響力必須從專案設計階段就被納入政策框架,而非事後補充。OECD 近期更新混合金融指引,並與 UNDP 合作制定永續投資影響標準,正是為了將影響力制度化。結論很清楚:挑戰不是工具不足,而是規則未統一、制度未整合。

三、UNDP:全球金融架構轉型與責任治理

UNDP 的觀點更宏觀,直指當前全球金融體系過度追求股東利益,導致貧富差距加劇與環境惡化。在氣候、經濟與債務危機交織之下,回到過去的模式已不可能。因此,混合金融的發展不能僅停留在技術與工具的層面,而必須伴隨全球金融架構的轉型。

UNDP 的策略分為三個層面。第一是政策倡導。該機構積極推動在 2025 年第四屆發展融資國際會議(FFD4)前後,透過發行與 SDGs 對齊的債券、建立專案管道並降低投資風險,來吸引私人資金。第二是治理創新。UNDP 的永續金融樞紐正協助各國建立整合式的國家融資框架,並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合作推出《SDGs 指南》,以及即將發布的管理標準,將永續原則嵌入企業治理與投資決策。第三是責任治理。透過「商業與人權倡議」以及「金融反奴役與販運倡議」,UNDP 致力於確保私部門的投資行為更加公平與包容。

在實務上,UNDP 也推動多個計畫,例如與義大利合作的 PISTA 平台,釋放 5 億美元支持氣候韌性;「生物多樣性金融倡議」在四十個國家推動自然資本投資;而清潔能源領域的三百多個專案則持續降低市場障礙。UNDP 的「SDG 投資者平台」繪製近七百個市場機會,並已在奈及利亞等非洲國家促成實際投資。這些努力凸顯了一個訊息:要真正動員私人資金,必須依靠制度創新與全球金融改革,而非僅僅倚賴工具設計。

四、比較與前瞻:從診斷到制度重置

綜合三份報告可以看到,雖然角度不同,但共識鮮明。混合金融的最大瓶頸不在市場,而在制度。CCSI 指出治理缺陷與透明不足,強調沒有制度重置,混合金融將難以突破小規模嘗試。OECD 聚焦於標準化與制度協調,認為這是擴展規模的前提,並強調影響力必須被制度化。UNDP 則把混合金融放在全球金融體系的轉型框架下,指出過度逐利的舊模式已造成危機,唯有全球改革,才能為混合金融提供穩固基礎。

這些觀點共同描繪出一條清晰的路徑:從「批判診斷」到「制度設計」,再到「結構性改革」。換言之,混合金融要從承諾走向表現,關鍵不在於設計更多新工具,而在於能否推動制度重置。

未來的改革方向,首先必須是資訊透明化與標準化。只有公開資料庫與統一的報告框架,才能降低盡職調查成本,讓更多投資人願意進場。其次是監管創新。傳統的監管規則往往高估新興市場風險,必須更新方法,承認混合金融的去風險作用。第三是流動性與退出機制的建立。若缺乏二級市場,長期資金將難以參與。第四是專案管道建設。沒有可投資的專案,再多資金也無法落地,因此需要擴大籌備基金並讓私人投資人早期參與。最後是附加性的制度化,確保公共資金真正發揮催化作用,而非扭曲市場。

這些改革方向同時揭示了各方責任。已開發國必須修訂不利監管並提供首損資本池;多邊與開發金融機構需從追求貸款轉向催化私人投資,並推動數據公開與次級市場;私人投資人應參與標準制定並分享數據;新興市場政府需要改善法律框架並加快許可程序;慈善基金會則應以彈性資金支持高風險創新並要求透明;信評與出口信用機構需更新方法論,承認混合金融的去風險效果。

這些責任與改革共同傳達了一個訊息:混合金融的未來不是單一部門能決定,而是取決於跨國法規協調與多方治理。

五、結論:制度才是關鍵

三份報告一致指出,混合金融的挑戰不在工具,而在於制度缺陷。CCSI 強調治理不足,OECD 呼籲規則整合,UNDP 則要求全球金融改革。沒有政策與法規的支撐,混合金融只能停留在承諾;唯有制度重置與創新,才能真正規模化。

未來的關鍵在三點:其一,提升透明與問責,確保公共資金合法有效;其二,推動跨國法規協調,避免零散化;其三,將影響力法制化,讓發展成果成為正式規範。唯有如此,混合金融才能從「Promise」走向「Performance」,真正成為彌合 SDGs 融資缺口的核心槓桿。

責任編輯:管婺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