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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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呂安妮事件」原委始末到底如何?雙方皆有說辭,上期《四○九期》本刊專訪了女主角呂安妮,而本期台大副教授洪明洲,更以「蒙難日記」,來表明立場及記錄這段歷史。
〈編者按〉
本刊於四○八期(九月十八日出刊)獨家揭露「王文洋為呂安妮鬧翻台大」之相關報導後,業已引起各界對此事件之高度注意。
本事件之主要當事人─台大副教授洪明洲,在此事件過程中,自台大博士班口試的六月二十七日起至八月底他出國前止,以日記形式記下整個事件的始末,並且將之名為「蒙難日記」。洪副教授在出國前將這份日記交給若干好友,據他的好友所述,洪副教授是擔心他有所不測,因此留下這份紀錄為真相做見證。
本刊透過管道輾轉取得這份日記。其中,台大博士班招生過程、王文洋有無介入、台大校方如何處理、以及洪明洲所面臨的陰影,日記中均有記載,讀者可自行判斷。為了不影響原意,這份日記以原文形式刊出。
日記背景說明
呂安妮(五十八年次):台大商研所八十四年畢業,投考本所博士班策略組,認為「受到所方打壓,以筆試最高分落榜。」本案正接受立法院、監察院、教育部之調查中。
我(洪明洲):策略組召集人,口試委員之一。口試前從未看過呂安妮(註一)。六月廿六日,口試前一天,開始受到「壓力」。
這篇日記乃事後分段補記,人事時地物均已查證,但是仍歡迎被提及的第三者指正,我希望保留這段歷史,讓這段歷史來捍衛學術的尊嚴。
研究室:管理學院大樓一○○三室
賜教電話(可能被竊聽)與傳真:三六二─六九○六
註一:這句話可能有問題,八十三年二、三月間,我和本校五位教授同時受邀趙先生的宴會,王文洋帶一位小姐與我們同桌,這位小姐坐在我旁邊,日前與其他五位教授提起,猜這位小姐可能是呂安妮,因為事隔一年多,晚上看的和白天看的,很難「比對」,果若她是呂安妮,則口試是我第二次見到她本人。
六月廿六日(週一)
12:00 參加博士班招生第二次委員會,在會中表示策略組不欲足額錄取,可能只錄取一兩名,故只就十八位報考者的成績次序,挑選前五名列為第一階段(筆試與論文審查)成績合格名單,做為口試甄選考生。(本人事前與當場並不知道這五位同學的其他資料)
13:30 擔任「管理之旅」講席。
15:00 (遲到)上櫃審議委員會議。
19:20 趕回研究室,兒子告知有徐木蘭老師來電,但未回話,再回「管理之旅」之會場。
21:30 回研究室整理文件。
23:00 回家,內人告知王文洋數度來電,因太晚未回電。
六月廿七日(週二)
8:45 口試開始(原預計8:30開始),從名單與資料才知道口試學生的姓名、背景,口試順序為:卜祥琨、洪嘉良、馬裕豐、呂安妮、葉淑瑜。呂安妮之資料如下:
筆試成績最高(但不表示別人都很低)。
碩士論文為王文洋指導,徐木蘭與陳昭義為口試委員,資格審查之評審分數最低。
碩士成績不佳(總平均八四分),但研二有兩科(中國管理思想、投資計畫評估),分數特別高(九二分、九五分),碩士論文成績八九分。
與口試老師討論此成績,正常情形下,本組筆試題目對於商研所學生並無「優惠」。
每位考生大約以廿分鐘時間進行口試,未因口試延後而縮減。
9:40 呂安妮口試,本人首先發問,就論文內容請教:所研究的「工程塑膠產業」三項最主要的產業特色,以及利用此特色應相對發揮的產業策略。她有些緊張,一直翻閱論文,回答內容零散、空洞、不具體,其他老師陸續口試,回答表現不佳,一再表示,所學有限,希望能繼續到博士班「受教」。
10:15 口試結束,繳交口試成績。口試會場有助教張主宜在場。
10:30 回到研究室,立即接到王文洋電話,詢問呂安妮的口試情形。我告之:她表現不好,和其他考生相比「顯著表現不好」,王文洋說她筆試成績最高,筆試成績最客觀、可靠,應以此為最重要考慮,分數最高者應錄取,否則社會會有「非議」。我告之,錄取成績是綜合的,除了筆試、口試外,還有論文評審、大學成績、碩士成績,他未語,我開玩笑說,為何如此關心此位學生,他說,她是他唯一的論文指導學生當然應關心。
按理,本校招生委員將考生成績寄發後,考生才有可能知道自己的分數,但呂生自始知道她的分數、就這點而言,她已經犯規。
六月廿八日(週三)
1:00 半夜已睡,被電話吵醒,迷糊中,得知是王文洋來電,談話內容及本人反應如下:
ˉ「Frank,我已從魏啟林老師處得知,你在主導今天的口試‧‧‧」我回答:「怎可說是我在主導?」
「你要與我為敵是不是?你利用口試錄取某些學生,擠掉筆試成績最高者,告訴我你接受多少賄賂?」
我完全愣住,不知道他所指的賄賂?
「Frank,我曾是你的朋友,你這樣做太過分了,你若執意如此,大家走著瞧,我會跟你沒完沒了。」掛掉電話。
1:15 打電話給黃所長,告知被王文洋威脅一事,他表示也有接到王文洋的電話。
六月廿九日(週四)
8:00 打電話給魏啟林教授,他表示也同樣接獲王文洋的電話,但只提及我為召集人,並無「主導」用語。
10:00 參加博士班招生第三次委員會,在會中表示策略組只願錄取前兩名。在會中報告遭受王文洋「壓力」一事,以及重申不欲足額錄取之理由。黃所長、徐木蘭教授亦表示遭受「壓力」(表示遭受壓力之同事已有四位)。
錄取名額通過後,黃所長轉述王文洋的「壓力」:策略組能增加錄取名額,最好五位口試考生全部錄取,使呂安妮口試成績不佳的「錯誤」能獲得「補救」。
與會者同意會議內容以及考生分數不對外公布,以免再遭受「壓力」。(事後,會議內容與考生分數,「外界」很快知道。
)
六月卅日(週五)
8:00 搭飛機離開台灣,到香港、大陸。
七月五日(在上海)
20:00 內人打電話至上海,告知有恐嚇電話,小孩子接了兩通,內人接到一通,「對方」向電風扇發音,內容是:「請洪明洲當心點,不要出遠門,有人要殺害你們全家」。
立即打電話給魏啟林教授,他不在,請魏太太轉告:我家接獲恐嚇電話。
七月八日(週日)
呂安妮向招生委員送陳情書。
七月十一日(週二)
魏啟林、周國端教授去找王文洋,向他解釋考試過程的公正性,並無故意為難呂安妮,但王不接受。
七月十二日(週三)
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議,呂安妮在場外抗議。放榜。
七月十五日(週六)
呂安妮至辦公室哭訴,黃所長曉以大義,她同意撤回申訴書(黃所長當場撕掉 ),離去前向王惠芳祕書表示「冤有頭,債有主」。
七月廿一日(週五)
從大陸回台北;內人告知:聯合報記者三天前曾來電採訪博士班招生口試不公之事,未回電。
七月廿二日(週六)
9:00 到系辦公室,系祕書王小姐告知:沒事了,王文洋已辭去兼任教師,呂安妮同意撤回申訴。我說:這很難講,對方正透過輿論力量在「平反」。
七月廿三日(週日)
17:00 自由時報記者潘家鑫來電採訪,他質疑我主導口試,接受賄賂,致令筆試成績高的考生無法錄取。我的答覆重點是:我曾擔任過記者,此事是當事人栽贓,並不具新聞價值,真正的新聞價值在呂姓考生個人本身。我請記者去採訪博士班錄取考生,以及呂姓考生碩士班同學,求證我和錄取考生之間的關係,以及探求呂姓考生的背景,不要被呂姓考生誤導此事件的「新聞」價值。
七月廿四日(週一)
自由時報並未報導昨日的採訪,我推測記者了解後,已知道此事件並不是賄賂新聞,不值得報導。
七月廿六(週三)
少年中國晨報:報導台大博士班被疑受賄一事。
七月廿八日(週五)
自由時報刊登:立委陳建平向行政院提出書面緊急質詢。呂姓考生的賄賂指控轉為「電話性騷擾」。
同時,刊出記者潘加鑫七月廿三日的「訪問稿」,而與陳建平之質詢新聞做平衡報導,我提供他「有新聞價值」的背景資料,被他寫做新聞稿,但張冠李戴,本來呂生控告之「賄賂」,改為「性騷擾」。推測,王文洋原所指摘的「賄賂」罪名日後栽贓較為麻煩,因為常識判斷,口試若欲接受賄賂,當然找王較具優厚。
我很想跟人打賭,若有人「誠實」指出呂安妮曾修過我的課、曾到過我研究室、曾在路上與我打招呼、我曾探查過她的電話、行蹤,我願立即辭去台大教職;同樣地,若有博士班口試考生指認我與他們於考試前有過接觸,我願自殺。不過,我不能如此做,因為這樣太容易被「暗殺」。
呂生所指的性騷擾老師,我並不是第一位,第一位是本院陳姓教授。
七月廿九日(週六)
上午 商研所學生陸續至我研究室致意,準備發動簽名為我聲援。
12:30 江烔聰教授到我研究室談論此事,江教授向王文洋FAX一信,並與王文洋通電話,大意是:請王辨明是非,不要衝動。(此乃事後追述,江FAX一事並未照會我本人)。
23:30 就寢前王文洋來電。第一通,我將之掛斷,並叫孩子準備電話錄音。卅秒後,他打來第二通,恐嚇我不得掛他電話,談話內容大多是辱罵、痛責,重點有四:
我叫江教授傳真恐嚇他,他有證據,要告我。
我不要臉,對呂安妮性騷擾。
我主導口試,要認錯。
呂姓考生已請立監院調查,這是呂的個人行為,與他無關,但他可制止,只要我認錯,並將五名口試考生足額錄取。他立即撤回立監院、調查局、教育部的調查指控。
電話「談話」約十五分鐘,掛斷後,第三通又打來,內容與第二通類似,但語氣「較佳」,其中一句話是:』教育部要收十八位,你就讓十八位進去,我就不計較了,什麼事都好了,監察院、立法院,什麼行動都停止,好不好?‧‧‧,我們和平相處好不好?(我答道:「我希望如此。」)要和平相處就讓她進入博士班,你不喜歡她,就讓她早一點畢業,好不好?那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第三通掛斷後,第四通又響起,但未出聲,卅秒鐘後掛斷。
七月卅一日(週一)
商研所同學發動碩士班、博士班簽名支援口試委員及所方處理方式。
八月四日(週五)
14:30 向陳校長說明此事,並請陳校長聽「第三通」電話之錄音帶。(至於「第二通」錄音帶,內容非常XX,為保護對方形象,這一卷錄音帶我將永不對外公開。)
八月五日(週六)
14:00 商研所學生代表到我研究室,送花與同學聯合簽名聲明(約計有八○位同學簽名)。
八月七日(週一)
校方轉來教育部受理呂姓考生之陳情書。所方開始調查。
八月十六日(週三)
晚上與內人至南港查看房子整修情形。
八月十七日(週五)
14:00 陳希沼教授之夫人接獲律師函(代理洪振義),陳教授從美國打電話給我,要我處理,之後與黃所長去找陳校長。我、黃所長回家後都接獲陳居亮律師函(代理呂安妮)。
20:00 南港公寓整修完工。
22:00 白健二教授來電,我的竊聽電話出現,與黃所長至白教授處聽錄音帶,所附黑函內容為:』請您們聽聽洪明洲這個衣冠禽獸,如何在外界(學術界及產業界人士面前)詆毀身為同事的您們,以破壞您們的清譽。『電話內容主要是我「詆毀」徐木蘭教授的電話,由四、五通電話剪接,分別竊自研究室與家裡的專線電話,(由此判斷,此工程不小)。
(半夜)南港公寓三房、廳衛廚都被潑柏油與強力膠。
八月十九日(週六)
9:00 陳居亮律師拜訪黃所長,希望系所務會議勿將此事件擴大。
10:00 參加系所務會議開會,通過回覆校方調查之函。
17:00 內人至南港發現房子被破壞,她差一點暈倒。
20:00 內人電話告知,一同去南港現場查看,並報案。推想誰是肇
事者;誰會、誰能到南港公寓潑柏油?最可能是竊聽電話的人,因為
只有他知道房子沒人住、整修進度、昨天整修完畢。
事後知悉陳校長於本日會見王永慶董事長。
八月廿日(週日)
17:00 偕同小孩到公共電話亭,打電話給魏啟林教授,魏教授小孩
接話:「我爸爸不在,你是誰?」
我兒:「我爸爸今天晚上要去你家找你爸爸,你爸爸幾點回來?」
魏兒:「大概八點回來,你爸爸是誰?」
我兒:「我不能跟你講,請問你家的地址?」
魏兒:「我也不能跟你講。」
我在旁聽對話,為之鼻酸,這是什麼社會?為什麼搞得連同事之間打電話都要找公用電話、要隱姓埋名?
八月廿一日(週一)
10:00 王文洋到學校會見陳校長,承認「明」事(立法院、監察院、律師函)他有協助,「暗」事(電話竊聽、潑油漆、黑函)與他無關。
14:00 校長找黃所長和我,轉述他們的談話,認為此事已告一段落
,王應不至於有後續動作。
(陸續有多位老師收到電話「詆毀」徐教授之黑函與黑帶。黃所長非常憂慮,我反而鼓勵他,要挺得住,因為我們無所懼。誰沒有批評同事,只是他們沒被電話竊聽而已。)
八月廿二日(週二)
5:00 發現景美家的門口被撒冥紙。
8:00 安頓妻兒至安全地方。
17:00 在家中接獲數通「沈默」電話。
18:00 與管區派出所聯絡,請求警方保護。
19:00 看電視新聞。
20:00 在日記寫下:
』沈默、堅忍,對付騷擾;
沈著、冷靜,面對恐嚇。『
附件:
七月廿八日自由時報之新聞報導。
呂安妮給教育部之陳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