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法修法後,若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權,可改由董事會特別決議為之,不會再見到有小股東在股東會上要求加發股利的場景。
身為股東,你了解所投資公司的股利分派決議權掌握在誰手裡嗎?公司法修法後,或許你得更留心,買進股票前,要謹慎的檢視企業向來的公司治理風格。
熟悉外資思維的企業顧問公司Alliance Advisors亞太地區副總裁馮欣宜表示,股東可以主動、積極影響公司決策,此類股東行動主義的案例,近年來在亞洲也越來越盛行,只是這次的可成案,是第一次出現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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