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高階主管問我:我們可以記員工過嗎?我回答: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

他告訴我,他的單位最近發生的一個災難。他的單位有個經營有成的臉書粉絲團,已有幾十萬個粉絲,負責的小編貼了一則有問題的貼文,被臉書退件,結果這個小編竟沒有做任何更動,又貼了第二次,從此整個粉絲團被凍結,再也不能運用了,他們持續向臉書溝通,但也得不到臉書的善意回應。

這個主管對這位小編非常不諒解,當臉書退件時,小編就應要有所警覺,小心謹慎應對,怎麼會原封不動貼第二次,這顯然是個不可原諒的錯誤,所以這個主管才會想到應該對這位小編加以懲罰,也才會來問我:可不可以記他過?

要記他過當然可以,按照我們公司的人事規章,對員工犯的錯,我們可以酌情輕重,記小過、記大過,這是主管的權限,當然可以這樣做。

可是我回憶我這一生經營公司的經驗,數十年來,我從來沒有記過員工的過,就好像公司從來沒有記過的規定一般,這又是為什麼呢?

員工當然會犯錯,而且會犯各式各樣的錯,大大小小、嚴重、輕微,我幾乎無時無刻不在處理員工犯的錯,只是處理的方法,不包括記過這一項。

我通常在員工犯錯時,第一時間做的事是採取補救措施,以避免傷害擴大。當傷害控制住之後,我會開始追問為什麼犯錯?是什麼原因導致犯錯?並要求所有人記取教訓,從今以後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最後才是處理犯錯的當事人。

如果犯錯的當事人自責很深,已深自悔改,我通常是警告兩句就了事,但如果犯錯的當事人不斷為自己找理由、找藉口,那我會嚴厲斥責,讓他知所改進。當然如果犯錯的當事人完全不當一回事,這時我會很生氣,我會要求他寫一份悔過書,深切檢討自己所犯的錯誤。

為什麼在我處理犯錯的過程中,不包括記過這一項呢?我的理由是,記過是公司人事制度的一部分,而對記了過的人,通常年終考績時會有影響,可是我身為主管,年終考績也是我打的,我當然會記得他在今年內曾經犯了什麼錯,我不需要記過這項制度來提醒我,所以我不會記員工過。

打考績不需要記過來提醒,但是記過有另一個功能,就是給當事人在工作生涯中留下一個不良紀錄,這是我不願給員工記過的另一個緣由。記了過,就會給員工在工作生涯中留下紀錄,這是我不想做的事。

我還想起傑克‧威爾許的故事,他在當小職員時,曾因為疏忽,導致工作的工廠爆炸,公司損失慘重,他以為會被開除,結果他的老闆只是了解發生爆炸的原因,檢討了錯誤之後,就沒再追究,仍然讓他繼續工作。連爆炸都可原諒,還有什麼事情不可原諒呢?

部落格:feipengho.pixnet.net/blog
自慢粉絲團:www.facebook.com/hofei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