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德國聯邦議會打臉健康部,駁回「身後默捐器官」提議;但維持器官捐贈採「知情同意制」之餘,為降低國人的「懶癌」比率,新增每十年換新駕照、護照時確認捐贈意願。
當地媒體《法蘭克福評論報》(Frankfurter Rundschau)指出,其實每當受訪者被問及器捐意願,高達八四%都舉雙手贊成,但真正在器捐卡簽名的比率卻不到一半,僅三六%,顯示激勵誘因不足。
美國器捐者可減免稅負
德國政府若想讓民眾起而行,或許可以將全球器捐率前五名國家中,同屬知情同意制的美國視為樣板,端出有薪假、企業減稅等實質利多。
美國的器捐規定依各州而異,以條件最優厚的阿肯色州為例,民營企業必須提供器捐員工最長九十日無薪器捐假;反之,若是提供有薪假的企業則可獲得器捐員工請假期間薪資減稅最高達二五%的福利;器捐者還可減免相關食宿、交通、醫療稅負,最高達一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三十萬二千元)。
此外,器捐者還享有一道優先權:假設捐贈腎臟的人士日後反而需要新腎,得以插隊排在優先名單中。英國媒體路透(Reuters)舉例說明,八六%需要腎臟的器捐者可在一年內獲移植新腎臟,一般患者平均須等待三至五年。
全球的器捐制度約為兩大陣營,一方是知情同意制,比如德國、美國,須由捐贈人主動同意捐贈;另一方則是歐盟占多數的雙重反對制,比如西班牙,即所有公民皆已被認定是器捐者,如不同意則須主動申請除名。
德國器捐率僅歐洲冠軍西班牙的四分之一,在全境屬末段班,歐洲最大英文新聞網在地(The Local)怪罪八年前的醫療醜聞:數家移植中心被踢爆違規變更移植名單順序,隔年身後器捐率大跌最多四成,衝擊至今不散。醫療媒體網站歐洲醫院(European Hospital)提醒德國,器捐未來仍是一場「艱苦的信任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