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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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點摘要:
.《祝你生日快樂》粗估,每年貢獻華納音樂6,500萬元版稅,但美國最近裁定,這首歌屬於公共財。
.版權之所以站得住腳,是因為提供作者嚇阻模仿者的效力,讓他們保有繼續創作的誘因。
.就原創形式而言,商業價值微薄的作品也有珍貴的第二春,像是做成插圖、混搭元素與樣板體例。
哈福特擅用新穎的經濟學理論,針對讀者五花八門的疑問和牢騷提供輕鬆詼諧解讀,因而被譽為「堪稱全球最受歡迎的經濟學作者」,他的專欄是《金融時報》有史以來關注度最高的專欄之一。
祝你生日快樂》歌的版權問題已經引起公憤好一段時間,所有在舞台上、電影及卡片裡播放這首歌的苦主,都被出版商華納音樂(Warner/Chappell Music)狠狠海撈一筆。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律學教授柏奈斯(Robert Brauneis)粗估,每年貢獻版稅兩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六千五百萬元)。不過,既然版權有主,為何不能收錢?
問題是,美國聯邦法官最近裁定,自一八九三年這首歌問世以來就一直是公共財,華納並無歌詞與曲調的擁有權。
保護時間太長:
一首傳唱兒歌,企業牟利近百年
這項判決樂壞了相關的運作人士。《祝你生日快樂》是一首簡單為兒童傳唱的歌,卻被拿來牟利,總是讓人覺得不舒服。十二年前,加拿大學者巴肯(Joel Bakan)製作的紀錄片《解構企業》(The Corporation)中,大家噤聲為孩童慶生,彷彿華納不僅打壓紀錄片製作團隊,連孩童也不放過,藉此反諷企業勢力太超過。
其實這道決定本身並未改變什麼關鍵議題,只不過是華納究竟擁有版權與否的爭論。這個問題看似曖昧難解,但箇中原因再簡單不過,版權期實在太長了,相關事實的文獻卻又少得可憐,而且也已過時幾十年了。
更重要的問題則是,還有沒有任何其他大戰前的創造發明,直到現在版權還受到法律保護?答案是「沒有」。
我們應該要謹記版權法規的宗旨:版權之所以站得住腳,是因為像托爾金(J. R. R. Tolkien)這樣寫出《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系列作品的功力太難能可貴了,一旦出版後,複製卻又太輕而易舉。版權提供作者與其他創作者某種嚇阻模仿者的效力,讓他們因此保有繼續創造的誘因。智慧財產權效期越長,誘因就越強。
不過,其間尚有權衡取捨。在一個沒有版權的世界,創意作品可以任意廣泛分享,所有點子都能被他人採納、重組並改良。版權效期越長,點子能夠四通八達的時間點就被遞延得越後面。
版權期實在太長了,以至於公眾唾手可得的創意作品寥寥無幾,像是幾百年前的英國文學家喬叟(Geoffrey Chaucer)、詩人米爾頓(John Milton)與劇作家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到維多利亞時代的色情文學,或十九世紀的福爾摩斯偵探故事等。
壓抑珍貴新商機:
部分創作,改換形式更有價值
即使就原創形式而言,某些商業價值微薄的作品也有珍貴的第二春,像是做成插圖、混搭元素與樣板體例。當代漫畫界傳奇人物摩爾(Alan Moore)的作品《天降奇兵》,為《變身怪醫》、《尼莫船長》與《傅滿州博士》的人物定調。一旦原創作品版權到期,混搭諸如此類的創意簡單得多。
最近,英國智慧財產局委託進行一項審查公共財價值的研究,像是檢視維基百科的條目或群眾募資網站Kickstarter的專案有多受歡迎。結果當然是價值連城,如果還有更多新近成果成為公共財,價值肯定還會再飆高。
那麼,版權應該為時多久?現今規定約當是原創者身後保存七十年,都差不多快滿一個世紀了。這麼久實在是荒謬可笑。
多數書籍、電影和專輯都坐享一陣短暫的銷售成果,作者與出版商多半指望,發行幾年內靠行銷助攻賺一筆。當然,有些作品是賣座強檔,長銷幾十年也不成問題,若此,為時一百年的版權堪稱無價之寶;然而,就鼓勵創新者的目的而言,這麼做實嫌多餘。
真相是,為時十年的版權保護或許就足以證明,報紙、電影、漫畫與音樂等多數創意的心血結晶都得曠日費時、克服萬難而成。為時三十年有點過長了,不過,我們卻是反其道而行,定期追本溯源、一再延展,彷彿《小王子》作者聖修伯里(Antoine de Saint-Exupéry)、《都柏林人》作者喬伊斯(James Joyce)還可能深受激勵而起死回生,從墳墓裡跳出來創作似的。
延展三十年已足夠:
作者口袋變薄,文化卻因此豐富
為什麼我們看不到一套更合理的系統?三個字:米老鼠。當然,這種說法雖是過度簡化,但真相是,極少數企業與文學業者光靠長得要命的版權期就能財源廣進;既然版權期對它們的重要性遠勝於我們,當然不惜動用遊說力量,好讓自己稱心如意。已經數回延長保護期的米老鼠版權若無再度延展,即將在二○二四年到期,屆時我們可以看看市場如何變化。
說到這裡,在下有個良心建議:版權應該延展三十年,這段效期已經太慷慨了,所以多一年都不行。《魔戒》約當該在一九八六年就成為公共財,也就是作者去世十三年後;米老鼠則是早該在一九五九年就是公共財了;在下的第一本著作《臥底經濟學家》(編按:暫譯,台灣未出版),雖然銷售長紅,但應該在二○三六年成為公共財。(沒問題,我應付得來。)
我的提議可能會讓少數有錢創作者口袋稍微變薄一些,但我們的文化卻可能因此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