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人事部門建立獎懲制度,每月選一名績優員工和劣等員工進行考評,績效劣等員工扣薪,優等員工則可加薪,不過,擔心員工被扣薪而影響接待客戶的心情,導致訂單流失,對公司傷害反更大,但若不獎懲分明,又怕員工爬到頭上來,該如何拿捏才好? (金格公司林店長問) A:考績結果遭致員工反彈,原因出在評比的方式和指標不能服眾。很多主管輕忽績效管理的複雜度,又過分期待設關鍵績效指標(KPI)的效果,經常選擇易量化的KPI,做為給員工胡蘿蔔或棍子依據,這樣的人資管理看似客觀,但只能算是做了一半,還缺另一半。 就服務業而言,靠量化的KPI給獎酬,有三個盲點:一、KPI和顧客的真實感受會有落差,即便管理者已盡可能依顧客滿意的構成因素,建立評估指標。換言之,顧客並不會因某家分店、某個員工的KPI好或不好,決定喜歡或不喜歡這家店。 二、KPI無法顯示出,目標達成過程中的程序是否正當。即光看KPI,可能導致員工為求績效不擇手段,例如,某員工一天之內賣出一百份產品,卻極可能誇大或誤導消費者。 三、KPI易導致員工與員工、部門與部門間出現本位心態。個別部門和員工為爭取達成KPI後的獎賞,會把成就自己績效放在公司整體利益之上,但市場競爭不會在乎公司哪個部門的KPI領先。 顯然,光靠KPI並不足以運作獎酬機制,要彌補缺失另一半得靠主管透過本身行為示範,建立組織共同經營價值,進而統整KPI和客戶感受的落差、繫起部門與部門間的接縫,並拆解KPI背後可能存在的不良程序。 如同研究所入學考試,算筆試分數也看口試成績,理想績效評估系統,要建立兼具量化和質化的二元指標,業績數字是「筆試成績」;主管或店長考量KPI盲點,包括員工的服務熱忱、團隊合作以及主動創新等表現,所給予的主觀評定是「口試分數」,綜合判斷做為施予獎懲的依據,才是完整的績效管理制度。 由於經營事業最後仍要拿出數字,筆試成績和口試分數的加權平均算式,可設為前者權數是六、後者權數為四。 店長學堂歡迎讀者提問:fred_yu@bwnet.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