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風紀事件自「密室打麻將」之後,接二連三的發生。說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對,可是為什麼之前沒有看到結凍一尺、二尺,卻一下子「冰凍三尺」?及至看到胡志強說:「我願意(為警紀不彰)負責,可是警察的老闆不是我。」頓有所悟:警紀鬆弛、貓鼠同穴已非一日,可是都還壓得住。最近一下子「散」開來,卻跟五都選舉不無關係。 各縣市的警察局隸屬縣市政府,可是局長的任免卻權在警政署,這也是地方首長對中央政府多年來的「爭權」項目之一。本文不擬探討警政人事與指揮權,但是,五都選舉過後,警察局長很可能又有一番調動(至少要減掉三個局長),連帶調動的幅度可能很大。於是,就出現了五日京兆之心。 我們現在講「五日京兆」,是指為官者自知不久於其位,一心想著離職、調遷,不復努力工作,以致怠忽職守。可是,五日京兆的典故由來,卻是截然相反的意思。 漢宣帝時,京城長安盜賊猖獗,歷任京兆尹(首都市長)都拿不出辦法。宣帝遍查各地治安,膠東國相張敞最能緝盜,於是用張敞為京兆尹。張敞到任後,明查暗訪,將一干外表為富室,暗中操控盜匪的豪強一一拘捕,問出全城盜匪名單,一網打盡。長安城的治安就此大為改善。 張敞後來受一位朋友連累,依律當削職避嫌。由於京兆尹責任很重,調職公文一直沒有下來。就在這個期間,一名司盜府吏絮舜擺明了不甩張敞,公開說:「張敞還有幾天可做?不過五日京兆罷了,我幹嘛為他賣力?」 張敞毫不猶豫的將絮舜以抗命罪下獄,並且在隆冬臘月(過年前)將他判以重刑定讞。然後派人去對絮舜說:「我這個五日京兆如何?」 所以,「五日京兆」的原意不是「要走了,不用心」,而是「嚴懲不安於位,怠忽職守」的意思。 張敞的做法固然不足取,但是警界,尤其中高階警官,在五都選舉前夕的「絮舜心態」,卻必須好好「收心」一番。 警政署長為警紀鬆弛向內政部長提出口頭辭呈,內政部長說「看不出有任何同意的理由」,予以慰留。這些動作或許是責任政治必須的「演出」,但是這種動作最能助長「絮舜心態」,警政署長在接受慰留之後,變得更加低調,其實對整肅警紀沒有絲毫幫助。 根本的問題當然仍在警察局長的隸屬與指揮權,應該更加釐清。連帶想到的是包括警察在內的全體公務員,乃至志願役軍士官,很重要的一個觀念,就是以「原典五日京兆」取代「俗用五日京兆」,這樣才不會出現各式各樣的「空窗期」。 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錢復就任監察院長,他在一月三十一日才遞出國大議長的辭呈。當時有國代批評錢復「戀棧」,然以本文主旨觀之,那才是好的「五日京兆」,也是公務員應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