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績制度該怎麼改革?丙等一律三%合不合理?吳敦義和關中兩位院長大人意見相左,馬總統裁示「先辦公聽會溝通」。我的見解是:別急著辦公聽會,大人們先看一下上期《商業周刊》。 我指的是台大副校長湯明哲與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對談「改革」那一篇,主題正是改革的方法,而宏碁正是「經由組織變革而反敗為勝」的範例。 施振榮說「改革其實是政治問題」,一語道破箇中風險:改革不成功,有可能垮光光! 劉伯溫的寓言集《郁離子》一則:開封的東門外有個人生了個大癭(腫瘤),大癭占據了腦袋的位置。腦袋被擠到肩胛骨裡,因此口、目、鼻、耳都不能用了。郢都一位封人(受過封典的人)可憐他,要為他割除大癭。人們說:「這個癭割不得。」封人不聽,動手割了那個大癭,而那位癭人過了兩天就死了。人們責怪封人,封人卻說:「重點在去除病害。人雖死了,瘤可是割掉了呀!」 改革的最大風險就是「失血而死」。公務人員是一個人數眾多的利益團體,惹翻了公務人員,第一個失血的是國民黨(選票),第二個失血的是政府(真正的人才會出走)。 施振榮執行變革「最重要是企業文化,讓『變』早就存在員工腦海中」,「先抓龍頭,然後發出溝通的資訊」,「我會講為什麼」。 是了,溝通理念是第一要務,而且必須「龍頭的龍頭」親自說明改革理念,在「龍頭們」理念一致之後,再「由少數人啟動」,而且「一旦發動就要快」、「要有堅持下去的勇氣」。對照馬政府推動公務員考績改革,似乎只有堅持下去的決心(勇氣尚未能印證),除此之外,馬總統沒有要自己說明理念,行政、考試兩院龍頭也尚未理念一致,更遑論廣大公務員的理解了。 容我直言,公聽會是辦給媒體看的,公聽會上的學者專家意見與基層公務員的貼身權益是脫節的,縱或有基層代表,其代表性往往也是不足的。 幹嘛如此費事且貽作秀之譏呢?Web 2.0的時代了,龍頭們可以與龍尾、龍爪、龍鱗直接溝通,不是嗎?基層的意見也可以「直達天聽」,不是嗎?重點在態度,總統能不能讓公務員感覺「政府是利益共同體」(借用施振榮語)。 說「利益」很俗氣,是嗎?可是,民主時代政府不能再「做之君,做之師」了,政府是「為人民服務」(毛澤東語,很諷刺)的服務業。 《郁離子》又一則〈狙公失狙〉,借用《莊子》「朝三暮四」典故那則寓言,說最後眾狙「相攜入於林中」。——政府好比狙公,對公務員的薪水(考績決定)不能今天「朝三暮四」,明天「朝四暮三」,「眾狙」會生氣的。可是,「林中的果實」卻也不是上天給的,是人民納稅錢。所以,政府不是服務業,是什麼? 由龍頭到龍尾(經過真正有效的溝通)理念一致,認同「政府是服務業,是利益共同體」之後,變革才可以真正啟動。而考試院應屬「內部之外部人」(施振榮認為的執行變革理想人選),改革乃能順利完成。因為,服務業是以顧客滿意度打考績的,三%不是問題,可以更高,也可以更低,重點是由顧客評分。 然而,顧客評分不是「民調」。口碑如果不能反映在「回店率」與營收上面,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