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光碟重出江湖,而且是同一幫人馬製作。這一次,被影射的對象先發制人,刑警跨區作業查扣了製作光碟的母帶。可是爭議卻由此產生:光碟尚未製作、發行,能不能夠就此加以查扣?一方認為「母帶是犯罪工具,製作人有『犯罪前科』(總統大選時幹過),且針對特定對象」,應予查扣;另一方則認為,行為尚未發生,應仍屬言論自由範圍,查扣是侵害言論自由。 我一貫堅持言論自由,我的文章也曾在戒嚴時期隨著黨外雜誌被查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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