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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戰將不願接主管缺,怎麼辦?
- 員工拒絕晉升的原因,可能是職位誘因不足,或對新職位感到恐懼。主管應深入探究原因,避免貿然行動。
- 若得力員工拒絕接任主管職,可以先請他暫代主管職務,既可測試其工作意願與能力,又不會傷害到他的自尊心,也更利於後續安排。
- 晉升能填補空缺並激勵士氣,但需避免強行提拔員工,以免對組織及員工造成損害。
李文平在研究發展處工作歷時20年,他的表現一直十分出色,因此頗受該處同仁之尊敬。
最近該處處長王三強辭職,總經理要求王處長推薦繼任人選,李文平乃順理成章的被王處長推薦給總經理。當總經理把提升之旨意告訴李文平,才意外的發現李文平極其肯定的表示不願意接受提升,因為他自認為非將將之才,而且他能滿於現狀。
假定李文平確是處長之最佳人選,你認為總經理在面對李文平謝絕被提升的情境下,應該怎麼辦?請評估底下諸種對策,並說明它們的利弊得失:
- 既然李文平肯定的表示不接納提升,同時處內又找不到像他那樣理想的人選,故只好對外徵聘。
- 既然李文平為最佳人選,就算他表示不願意接納,先提升他再說。
- 要求李文平暫代處長職務,直到找到繼任人選為止。
解析3種方法的利弊
選項1
一觸及升遷問題,許多人表面上都抒發「高處不勝寒」的論調。
這極可能是違心之言,因為由經驗可知,耐寒的人本來就很多!當然,確實有些人會拒絕被提升。考量其原因,最主要恐怕是來自:第一、較高的職位所提供的誘因不具吸引力;第二、對不熟悉的職務產生恐懼。
倘若一個人之拒絕被提升是出自第一個原因,那麼除非能增強誘因,否則此人將無法被說服改變初衷。
其次,當一個人之拒絕被提升是出自第二個原因,則只要增進他對新職務的認識,將可說服他改變初衷。儘管李文平肯定的表示不接納提升,但是在確切的認定他不接納提升的原因之前,總經理不應貿貿然對外徵聘。
選項2
這是一種霸王硬上弓式的作法。
這一種作法跟前一種作法雖然分別處於不同的極端,但是卻具備2個共同點:第一、不設法研判李文平是否真正欠缺被提升之意願;第二、對李文平不夠尊重。
現若不理會李文平之想法,斷然提升他,萬一他在新的工作崗位表現不佳,再予以降調,這不僅是對李文平的一種屈辱, 而且對總經理及公司整體而言也是一種無可彌補的傷害。
選項3
要求李文平暫代處長職務,直到找到繼任人為止。
這樣做,具有雙重好處:第一、倘若李文平在代理期間覺得工作勝任愉快,則總經理將很容易說服他接納處長職位。第二、倘若李文平在代理期間顯示低落的工作意願或工作能力,則總經理可以在找到其他人選後立即恢復他原有的職務,這樣將不致於打擊他的自尊心。
所謂晉升,即指將員工安置於組織架構中較高的職位。較高的職位通常均含較重的責任、較顯著的地位、較多的貢獻、較大的權力、較優厚的待遇,以及較穩固的保障。從組織的觀點而言,晉升之主要作用,在於填補職位空缺,與激勵員工士氣。這2種作用均以實現組織目標為依歸:
晉升的2大作用
組織在運作過程中,常因員工之調遣、辭職、退休、解聘或死亡,而出現職位空缺。晉升是填補職位空缺的一種手段。但這並不意味,組織一出現職位空缺即須填補,或是填補職位空缺時,必須以員工之晉升為手段。
事實上,組織本身一出現職位空缺,首先須盱衡的是:有無填補該空缺之需要?出現空缺的職位所需履行的工作,能否分攤到其他職位上?組織架構的局部調整,能否免除職位空缺之填補?
無可置疑的,職位空缺之出現,是組織裁減冗員與提高生產力之最佳時機。任何組織均應極力避免令員工產生這樣的錯覺:職位空缺將被自動填補,或某特定員工將成為某一空缺之繼承人。這是因為一旦空缺不予填補,或是填補空缺的人選並非料想中的人,將引致部分員工之不滿。
員工之所以加入一個組織,其目的不外乎希望透過該組織來滿足他的需要。晉升機會之提供顯然足以滿足員工較高層次之需要,這對員工士氣之激勵將發揮有利的效果。不過,我們不應該將員工之希冀晉升視為當然之事理,因為任何組織皆有可能存在著一小部分不願接受晉升的員工。
*本文摘選自布克文化《員工問題之診斷與處理》
《員工問題之診斷與處理》
作者: 鄧東濱
出版社:布克文化
出版日期:2024/11/30
作者簡介
鄧東濱
出生:1939年出生於(日治)臺灣臺中州南投郡。
學歷:1946~1952 南投第二國民學校(平和國小之前身)。
1952~1958 省立臺中商業職業學校(初級部及高級部)。
1958~1962 東吳大學經濟學學士。
1965~1967 澳洲雪梨大學經濟學碩士。
1970~1971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經濟研究所進修一年。
1967~2022期間,以專職或兼職方式任教於下列機構:東吳大學、省立臺中商業專科學校(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之前身)、新埔工業專科學校(聖約翰科技大學之前身)、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逢甲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同濟大學EMBA、電子科技大學EMBA、雲南大學EMBA、大連理工大學EMBA、河北工業大學EMBA、鄭州大學EMBA。EMBA、河北工業大學EMBA、鄭州大學EMBA。
著作:《商務談判》、《管理技能進階手冊》、《管理人語》、《談判手冊》、《時間管理》、《怎樣開好會議》、《問題與回應:管理個案解析》、《管理個案輯》、《中國先賢的管理智慧》、《臺灣諺語的管理智慧》、《伊索寓言的管理智慧》、《人力管理》、《國民所得分析》。
合著:《小型企業管理》,合著者為陳潔光,
《個體經濟理論》,合著者為林炳文。
譯作:《一等主管》、《談判高手》、《管理格言》、《動盪時代中的管理策略》、《經濟分析》。
合譯:《富裕的社會》,合譯者為吳幹。
責任編輯:陳瑋鴻
核稿編輯:倪旻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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