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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乾啦!杯底不可飼金魚……」
日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因為醉酒失態而登上新聞版面,李議員事後出面道歉,並說明當天晚上她跑了十多攤 ,喝了高梁、威士忌、紅酒、啤酒,甚至有藥酒,沒想到會發生酒醉失憶甚至失態,她並表示會戒酒一段日子,好好自我反省 。
這並不是第一次政治人物因為喝酒登上新聞版面,甚至過去許多立委、議員酒後鬧事或酒駕也屢見不鮮。
過去在台灣傳統社會裡若想做生意,用菸酒「盤撋」(puânn-nuá)交陪只是基本款,大家應該加減都會從親朋好友聽到,又有哪個拼命三郎為了事業喝到送醫院、上天堂,甚至你自己可能就是這個拼命三郎。我們也一定幾乎親身經歷過「勸酒、拼酒、乾杯」這些台灣老早應該隨著時代改變的酒場文化。
喝酒,或許可以幫助人類在一個陌生的社交場合當中達到快速活絡氣氛的目的,但是勸酒乾杯,就是一種地位試探、試圖支配對方的行為。無論是「我乾杯,你隨意」這種我行你不行的勸酒,或是「我乾杯,你乾杯」酒量今日拼搏廝殺分高下的勸酒。勸者的「勸酒行為」都是一種意圖展現威權支配對方的動作,而被勸者若乾杯就是一種給勸者面子做足的臣服行為。
在一個尊重每一個人作為獨立個體的文化裡,「勸酒」不該發生,喝多喝少應該自己決定。「喝到杯底見光,才是尊敬開桌主人與座上賓。」像這樣的喝酒文化設定,追根究底就是我不能喝也願意為你受身體上的傷害。
說到這,李婉鈺議員其實是「政治人物跑基層必須得喝酒」文化的受害者。
你會說,她可以選擇不要這麼做,但是,當所有的政治人物都這麼積極做,也假設選民期待政治人物現身敬酒時,那沒有人可以跳脫這個文化。於是「深耕地方」的政治人物跑過一攤又一攤,確實與選民「肝膽相照」,只可惜珍貴的政治生命裡,有一半都在代謝酒精。
回到文章一開始說的杯底不可飼金魚。《杯底不可飼金魚》這首歌的歌名,經常在社交場合上被當作是「勸酒」的揶揄提醒。
這首歌曲是1949年呂泉生的創作民謠,作詞者為劇作家陳大禹。但是,這首歌的典故,其實是與228慘案事件有關。
228事件後,希望台灣各個族群可以像歌詞「朋友弟兄無議論」,不分本省與外省隔閡,希望大家可以坐下來喝杯酒,杯底不要留酒一飲而盡,往後和樂過生活肝膽相照,化解雙方猜忌或仇恨。
現在的「杯底不可飼金魚」,倒是不分男的、女的、本省、外省、藍的、綠的,選上之後都得泡在杯子裡當「醉金魚」。好一點的酒後不開車,晚年也是進醫院;壞一點的酒後開車,送自己或別人上天堂。跑攤「勤勞」的代議士,光是待在辦公室宿醉半天,不知道消耗掉多少人民納稅錢。
做為一個公民,我們還是要思考,什麼時候我們投票是看政見、看素質,選一個認真為人民思考、為人民服務的政治人物,而不是選一個很會喝,把喝酒當作選民服務的酒國英豪。
※本文獲作者吳濬彥授權轉載,原文刊登於作者吳濬彥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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